为全面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皖教基〔2022〕8号)、《 (略) “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合教〔2022〕96号)、《长丰县“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文件精神,根据“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达到以下目标。
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97%,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超过 95%,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
教育体系基本完善。逐步实现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全覆盖,资源教师逐步配齐,增加特教班布点。基本完成特殊教育学校“两头延伸”工作。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略) 级资源中心, (略) 、县、校三级资源中心全覆盖,融合教育全面推进,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
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教师队(略)建设进一步加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拓展学段服务,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1.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指导中心作用,对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实现残疾儿童相关数据互通共享, (略) (略) ,向上对接国 (略) (略) 资源,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三)提升支撑能力,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1.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建设达到标准。在建设特殊教育学校过渡期间,根据需要可增设 1-3 所普通学校特教班布点,满足残疾儿童就近入学需求。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要求,推进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
2.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学
校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每年不低于 8000 元/生的标准,学前、
高中阶段比照执行,在校残疾学生不足 100 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100 人拨付生均公用经费;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标准执行。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优化完善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贴政策,结合实际制定补贴标准。统筹中央财政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向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对残疾学生实行从学前到高中阶段 15 年全免费教育,给予各阶段残疾学生(幼儿)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不低于每年 3000 元/生。在此基础上,对经依法鉴定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学生(幼儿)给予专项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每年 2500 元/生。在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家庭困难的残疾人子女,优先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补贴等政策待遇。
3.加强教师队(略)建设。注重培养使用特殊教育需要、具有
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师资。全面落实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师生比不低于 1:4,其中培智、脑瘫、多重残疾、精神残疾等教育不低于 1:2.5 的标准,实现“一堂双师”目标。对有随班就读学生5人及以上且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普通中小学应配置 1 名资源教师,专门用于资源教室管理和学生服务等。根据随班就读工作需要,承担巡回指导任务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或资源中心)的,可适当增加 2-3 名教师编制。特殊教育师生比要做到逐年提高。承担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工作课时可计入教师支教工作量。 继续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按照《长丰县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长政办〔2018〕16号)相关规定落实特教津贴发放、核定特殊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等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按照表彰奖励的相关规定开展特殊教育教师表彰活动。对在普校直接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县级教研机构应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研员。
4.强化融合教育资源保障。依托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普通学校建设不少于一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逐步实现县级校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进一步发 (略) 域内特殊教育研究、指导、服务、培训、资源开发、质量管理等方面专业支持作用。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标准规范建设、管理和使用、聘任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对接收 5 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要设立专门的资源教室,并逐步实现资源教室全覆盖。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提升发展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将特殊教育提升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 (略) 。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略) 级统筹, (略) 级主体责任,加大对特殊教育 (略) 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学校与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协同专业支撑工作机制。宣传和弘扬特殊教育教师高尚师德和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宣传残疾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扶残助学,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评估。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内容,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县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指导与督查,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效实施。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 重点工作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 | (略) 、县残联(排序在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 2025 年底前完成 |
2 | 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超过95%。 | (略) 、 (略) | 2025 年底前完成 |
3 | 开展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定期核查工作。 | 县残联、 (略) | 长期坚持 |
4 | 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推动建设残疾人中等职教(班)。 | (略) 、 (略) 、 (略) | 2025 年底前完成 |
5 | 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达标规划。 | (略) 、县发改委、 (略) 、 (略) | 2022年底前完成 |
6 | 全面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 8000 元以上。 | (略) 、 (略) | 长期坚持 |
7 | 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 (略) 、 (略) 、 (略) | 长期坚持 |
8 | 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幼儿)予以资助。 | (略) 、 (略) | 长期坚持 |
9 | 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略) 、县卫健委、县残联、 (略) | 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