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现将龙源那曲高海拔试验风电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龙源那曲高海拔试验风电场建设项目;
地点:西藏 (略) 色尼区;
建设单位:龙源西 (略) ;
建设内容:
1风电机组和布置
机型为联合动力UP1500-96-CCS型风机,采用5台额定功率1500KW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为7.5MW,轮毂高度为80m。
2土建工程
土建部分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基础、箱变基础、交流室、升压站建筑物及附属工程、进站道路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等。
本工程风机基础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高度为4.25m,基础埋深为3.7m,基础下设100mm厚C15素混凝土垫层。基础中预埋连接塔筒的底法兰段。
场区道路全长7.5公里,路基宽度5米。
集电线路工程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5台风力发电机组分为1回架空集电线路,架空线路汇流采用35kV架空线路,接入已建的升压变电站的35kV开关柜,以1回35kV线路接入电网。场内线路总长度为5.1公里,送出线路总长7.7公里。
3电气工程
西藏那曲高海拔实验风电场工程装机容量7.5MW,安装5台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场内接线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5台风力发电机组分为1回架空集电线路,架空线路汇流采用35kV架空线路,接入已建的升压变电站的35kV开关柜,以1回35kV线路接入电网。场内线路总长度为5.1公里,送出线路总长7.7公里。
公示时间:**日至**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飘;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89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或以电话反馈,书面反馈时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龙源西 (略)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那曲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