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项目申请仲裁”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发包公告
1. 发包条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发竞包服务类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包方式】
本发包项目“基金项目申请仲裁”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为国有企业采购项目,发包人为 (略) (略) (原名: (略) 吴兴区国有资产 (略) ),本项目发包投资估价约2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代理机构为亿诚 (略)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项目编号为hzgq*。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项目概况:2016年4月15日, (略) 吴兴区国有资产 (略) (以下简称“吴兴国资投”) (略) 签订合伙协议成立政府产业基金。协议中约定了吴兴国资投的退出方式、条件及期限。截至目前吴兴国资已满足退出条件及期限,但因管理人原因吴兴国资投尚有9335万元未能依约退出。故根据协议约定,欲委托律师向上海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该纠纷。
发包范围:结合本案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则规定,制定仲裁方案、代表招标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义务人及保证人轻奢品履行义务,支付9335万元及相应利息。
投资估算:投资额约25万元。
服务期:自签定之日起至本事务完成止(具体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3.竞包人资格要求3.1具备由司法厅(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3.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10年以上,为省级以上优秀律所,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5主办律师执业年限10年以上,近10年内投资退出类案件(股权投资、信托、委贷)10件以上,且案件标的均为1500万以上。案件标的金额4亿以上案件,不少于3件,其中,仲裁案件不少于3件;
3.6如投标主体为总所,则不含其下属分所数据,如投标主体为分所,则不含其总所和其他分所数据;
注: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如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应同时提交总所授权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和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本项目参与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且该律师事务所分所所属律师事务所总所旗下其他分所不参与此项目投标的,则不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授权委托书。若不确定是否有其他分所一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其他分所不再参与此项目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 (略) 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 发包文件的获取4.1 已注册用户, (略) 绿色采购服务平台(http://**)—“供应商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CQZF”的发包文件等。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发包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发包文件等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 ;CA锁办理:http://**。
5. 竞包文件的递交5.1 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7日14时00分。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前, (略) 绿色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上传竞包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竞包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竞包文件的,发包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发包 (略) 绿色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发 包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A幢22-23楼
联 系 人: 刘瑶 电 话: *
发包代理机构:亿诚 (略)
地 址 : (略) 吴兴区飞英街道康城国际商务楼苕溪东路355号4楼-2号
联 系 人:王晨雨 电 话:0572-*
监督小组:湖州浙兴 (略) 监督小组
地 址: (略) 八里店纬四路5幢401室
联 系 人:倪敏嘉 电 话 :0572-*
采购平台: (略) 绿色采购服务平台
地 址: (略) 吴兴区苕溪东路151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72-*、0572-*
8. 软件技术支持(略) 绿色采购交易平台系统技术服务电话:解工 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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