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7日我单位拟对“固祥聚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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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固祥聚水泥制品项目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工业园区 | 新疆固 (略) | 乌鲁木齐湘永 (略) | 建设混凝土生产线1条及配套附属设施,设计年生产能力为20万m3混凝土 |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场地、露天加工场地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土方作业阶段应符合《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中第3.3.1的规定采取洒水、覆盖、设置围挡等措施;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保证物料不得散落、飞扬和遗漏等。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施工中产生的装修垃圾拉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砂子、小石子、中石子原料堆场采取“防风抑尘网(或围墙)+覆盖”方案抑尘;料斗设置围挡,输送长廊为封闭结构;水泥、粉煤灰在封闭仓内储存;搅拌主机进料口及卸料装置均为密封式设计;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浓度0.5mg/m3)。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污水厂处理。 (四)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厂房隔音等措施,并加强进出入厂区车辆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统一处理,隔油池废油收集 (略) 处理;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淀渣外售综合利用,化验室废料定期清运至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劳保用品在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暂存,定期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将厂区划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根据区域划分落实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修复、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七)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