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都县翠微峰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龙背脊-怀功亭片区基础设施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江西 (略) | ||
行政区域 | 宁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22日 15:3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都县领秀新都幼儿园后面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2月05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都县领秀新都幼儿园后面 | ||
预算金额 | ¥2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江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宁都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宁都县领秀新都幼儿园后面16栋4单元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女士0797-* |
项目概况
宁都县翠微峰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龙背脊-怀功亭片区基础设施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都县领秀新都幼儿园后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H-011
项目名称:宁都县翠微峰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龙背脊-怀功亭片区基础设施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都县翠微峰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龙背脊-怀功亭片区基础设施劳务分包采购项目(国内服务) | 1 | 项 | 基本情况:主要建设游步道从金精洞门口广场→怀功亭→碑廊→主峰尾北入口处,金精洞门口广场→怀功亭→凌霄峰南暗堡总长约2000米,宽1.2-3米不等,金精洞部分景观节点提升,景观平台面积约1086㎡、旅游厕所三座、商业服务点、仿古廊亭约2个、沿线栏杆等配套设施,及游步道周边景观绿化节点提升改造。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投标人报价劳务分包款=【工程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宁都县翠 (略) 提供主材费(含税)×(1+11.5%)】*(1-下浮系数费率15.5%(含)以上“系数为有效报价系数”) (本次招标为下浮系数费率中标) | 初步估算劳务费为2500万元,具体以工程结算价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经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劳务经营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都县领秀新都幼儿园后面
方式:到赣州 (略) 免费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领秀新都幼儿园后面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领秀新都幼儿园后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2.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万元整(¥*.00元),投标人可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户名:赣州 (略) 开户行: (略) 宁都支行(账号:*2145)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开完标后当面退还。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工程验收合格后履约保金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为现金,提交形式:电汇、支票)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转入指定帐户。(详见磋商文件)。
3.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付款方式:①劳务承包单位根据每月或每季度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审核并签字确定,按确认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②当劳务费进度款累计支付到劳务合同价款70%时,必须经县财政出具本子项目评审工程预算报告后按程序支付;③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支付到县财政评审工程预算报告的90%;④工程完工后并经县财政评审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后15日内支付到评审结算价97%,余款3%,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5. 劳务分包款=【工程评审后的工程结算价-宁都县翠 (略) 提供主材费(含税)×(1+11.5%)】*(1-下浮系数费率15.5%(含)以上“系数为有效报价系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 (略)
地址: (略) 宁都县
联系方式:陈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 (略)
地 址: (略) 宁都县领秀新都幼儿园后面16栋4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曾女士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