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承包的2024年岱山县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衢山镇污水零直排提质增效工程符合《 (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舟人社发〔2022〕45号)第十条关于“在签订施工合同前3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之情形,经该单位提出申请,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初审,拟同意该项目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
(公示期满后,该项目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岱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反映。
联系单位:岱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劳动关系科
联系地址: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77号
联系电话:0580-*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