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纬拍卖公告
(略) 定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12:00(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门面产权:
1、 (略) 朝阳辖区石化大道 62 号塔河明城十宗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996㎡,起拍价547.43万(有保留价)
一、标的展示时间:
2023年8月11日到2023年8月27日(10:00-19:00)。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三、业务咨询电话:0991-* *
四、业务咨询地址: (略) 天山区中山路260号建银大厦2101室,以上标的若有流拍,每周二至五在中拍平台或 (略) 兵团支行8楼举行。
五、竞买登记:
1、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竞买保证金: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者于拍卖会后1-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3、交纳保证金账户:(单位名称: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乌鲁木齐天山区支行,帐号:*23)。
六、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失去约束力,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反悔,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部分由违约的责任人承担。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不能按时付清成交价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届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另行处理拍卖标的,并向违约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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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失去约束力,拍卖成交后,若买受人反悔,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额部分由违约的责任人承担。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如不能按时付清成交价款,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届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另行处理拍卖标的,并向违约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略) 朝阳辖区石化大道 62 号塔河明城十宗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996平方米,用途为住宅。
基本信息 | |||
车主 | 车牌号 | ||
品牌 | 车型 | ||
排放标准 | 档位类型 | ||
排量 | 颜色 | ||
拍照日期 | 行驶里程 | ||
车辆状况 | 车辆用途 | ||
进口/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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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 竞买号 | 价格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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