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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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畜禽屠宰项目 | (略) 吴江经 (略) 同 (略) 1688号 | (略) | 苏州 (略) | 畜禽屠宰项目 |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 (略) 理后部分回用,其余部分和生活污水一 (略) 吴 (略) (略) 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 (略) 理后排放,按环评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其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标准。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略) ,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 (略) 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 (略) 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书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8.请做好其他有关污染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