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 (略) 富 (略) (略) 富 (略) (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略) 清溪镇三中金 (略) 龙 (略) 11号104室。
规模:占地面积600m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年加工清洗铝/镁合金配件100吨。主要设备有空压机2台、滚筒式研磨机5台、全自动清洗生产线1条、燃气烘干机3台、电力烘干机2台等。
2、环保审批情况
(略) 富 (略) (迁改扩建)项目位于 (略) 清溪镇三中金 (略) 龙 (略) 11号104室(东经 114°8′36.490″,北纬 22°47′34.421″), (略) 富 (略) 投资建设。项目于2022年7月委托广东龙汇 (略) 编制了《 (略) 富 (略) (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并于2023年3月20日 (略) (略) 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3〕2150号。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燃气烘干机燃烧废气、碱洗工序废气、研磨工序废气、厂界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初阶段规划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项目环保设施执行情况
经现场检查,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 (略) 富 (略) (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2150号),具体如下:
(一)项目不排放生产性废水。清洗废水经隔油池→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清水 (略) 理后96%回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和企业清洗用水标准。剩余4%和反冲洗水、水喷淋废水收集后交由石马河流域外有资 (略) 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后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略) ,引至城 (略) (略) 理。
(二)碱洗工序废气中碱雾有组织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燃气烘干机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 (略) 域排放限值标准;研磨工序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三)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3类排放限值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 (略) 理处置。
四、项目验收监测情况
经监测单位对项目污染物排放进行验收监测,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详见:《 (略) 富 (略) (迁改扩建)项目监测报告QFHJ #》)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略) 富 (略) 于2024年5月10、11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如下:
(一)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回用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和企业清洗用水标准的要求。
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的要求。
(二)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碱洗工序废气经 (略) 理后,碱雾最大排放浓度为2.7mg/m3,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
项目燃气烘干机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9.4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均满足《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 (略) 域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最高排放浓度为0.5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严格生产作业管理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6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53~5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及效果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集 (略) (略) 理,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 (略) 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六、验收结论
本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监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同意我单位迁改扩建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建议和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
4、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