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8]9号),现将红河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清原红河 (略)
建设地点: (略)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四道河村
建设单位:清原红河 (略)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的范围为《红河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中全部内容。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