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窑航线裁弯取直及航标工程施工项目XYHXSJHB-SG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窑航线裁弯取直及航标工程施工项 (略) 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 (略) 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新窑航线裁弯取直及航标工程施工图设计和补助经费的批复(交港航养〔2023〕6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略) 补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为全面提升新窑航线通航条件,为新沂“一港双城”发展赋能,拟对新窑航线约10.4公里航段裁弯取直,对二湾至京杭运河段约1.1公里航段进行疏浚连接。新窑航线裁弯取直及航标工程整治总里程为11.5公里,主要实施内容如下:
(1)疏浚工程:疏浚航道里程8.53公里,疏浚土方75.8万方。湖区航道设计底宽100米,设计航道水深不小于4米,设计河底高程16.83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水下边坡1:5。
(2)航标工程:航标配布里程11.5公里,新建钢质浮标12座、航道信息标2座;维修出新示位标1座;拆除侧面标1座和原有浮标8座。钢质浮标主体采用CCSB钢板,配备一体化LED航标灯,内置遥测遥控终端。
本项目建安费约2200万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XYHXSJHB-SG标段,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水下土方疏浚工程、航标工程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
2.3计划工期: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确保2024年9月30日前完工。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2)财务要求:根据《 (略) 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系统交/竣工时间),投标人承担过水运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 (略) 公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至今(系统交/竣工时间),担任过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1月1日至今(系统交/竣工时间),担任过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以上证件在投标截止日须在有效期内。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应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本单位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略) 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8082/JYSY/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
7、其他
7.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8日9时3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开标室( (略) 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开标情况(腾讯会议号:592-278-5188,无密码)。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3)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书面保函形式缴纳,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 (略) 新城区新安路5号)。
7.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7 本项目使用“ (略) 公路管理站”CA锁发布该项目招标公告,该项目实际招标人为“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要自行填写招标人的地方,均应填写为“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人民路6号
联系人:李新
电 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睿 (略)
地 址: (略) 江宁区江南路697号金轮星际中心A1栋7楼
联 系 人:谷国稳
电 话:025-*-8005、*
电子邮箱:*@*63.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