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残联,各股、站:
为做好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扶绥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扶绥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扶绥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自治区残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残疾人事业方向)的通知》《自治区残联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预算指标的通知》及《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导手册(2024年版)的通知》(桂残联字﹝2024﹞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扶绥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24年中央、自治区下达我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32万元,下达任务80户(指导任务数102户),每户补助资金最低750元,最高不超过4000元,超出部分由家改户自行负担。根据我县实际,下达各乡镇指导任务数详见附件9。
通过实施项目,重点解决和消除困难重度残疾人洗澡、上厕所、做饭、户内活动和出行等日常生活困难障碍,满足他们便利生活和出行的基本需求。
二、基本原则
受住房基础条件、生活。此户5年内改造累计补助上限不得超过0.8万元(残疾人家庭中如有新增残疾人,适用本办法)。
四、改造内容
严格执行《广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导目录(2024版)》(以下简称“2024版指导目录”,详见附件1),2024版指导目录未提及的环境设施改造与设备器具适配内容,严禁纳入改造或购置范围。要围绕残疾人家庭出入口、地面、卫生间、厨房、卧室等重点高频生活场景,充分考虑各类残疾人需求差异,以满足残疾人居家基本需求、适度改善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为原则,以安全、方便、适宜为目标,按照“个性化改造”和“一户一策、一人一案”的要求,从2024版指导目录清单中,科学评估、合理选取符合残疾类别和无障碍需求的改造内容,精准制定残疾人家庭改造方案,确保改造内容与残疾人类别和需求相符。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属于服务类项目,具体实施时以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为主、无障碍设备器具适配为辅。根据中国残联最新文件(残联函〔2023〕194号、残联函〔2023〕239号文件)精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内容不得列入家庭无障碍改造目录。严禁将《广西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实物补贴目录》(但各类扶手、闪光门铃、语音<盲文>电器<电饭锅、电磁炉等>除外)以及粮、油、食品等日常消耗品列入改造内容,严禁以采购普通家用电器(如电风扇、普通电饭锅、普通电磁炉等普通家电)方式代替无障碍改造。
五、改造方式
结合实际情况,我县家改的具体改造方式如下:
1.统一组织施工
适用于家改项目经费低于50万元、残疾人家庭自筹改造资金能力和组织施工能力较弱、需要县级残联统一组织施工这类情形。
由县残联通过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委托当地具备建筑施工资质或室内设计装修资质或无障碍设施设备安装工作经验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施工。
2.自行组织分散改造方式
适用于残疾人家庭可自行垫付改造资金且组织施工能力较强这类情形。
由县残联指导,残联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或帮扶干部负责具体管理,让残疾人家庭自行或聘请工人进行施工,待项目验收完成后,县残联按财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有关要求,按时发放给自行改造的残疾人家庭。
通过自行改造方式实施无障碍改造时,为确保宝贵的改造资金能够最大限度用于残疾人身上,对是否聘请专业机构出具专业施工设计方案(含设计图、效果图)等不做硬性要求。县残联可直接根据城乡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常见做法,充分尊重残疾人本人意愿,做到因地制宜和因人而异,指导残疾人家庭自行改造。
县残联业务股站要加强对自行改造的质量监管,积极宣传无障碍改造理念和技术标准,确保自行改造符合家庭无障碍规范,对自行改造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要严格把关,确保家庭自行改造取得实效。
六、改造流程
1.政策宣传
县、乡镇残联要做好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让辖区内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知晓有关政策及相关要求。
2.改造申报
按残疾人户籍所在地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及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因故无法申请的,由其家庭成员(监护人)或所在社区(村)委员会代为申请。
3.需求评估
县残联业务股站、乡镇残联应及时受理残疾人申请并组织安排入户筛查,要根据实际组建家改需求评估小组,认真开展需求评估。评估过程应充分尊重残疾人本人意见,宣传无障碍知识,普及无障碍理念,合理确定无障碍改造内容,并按需求程度从高到低排列,规范填写《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评估表》(附件4)。不符合改造条件或暂不列入家改范围的,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家改需求评估小组一般应由县残联、乡(镇)残联、村(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熟悉本地残疾人家庭情况的专职委员等人员组成,人数要求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需具有家改工作经验,县残联可整合政府部门有关技术资源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邀请具备建筑设计或室内设计资质、熟悉家庭无障碍改造业务的专业机构或人员参与评估(所需经费可从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参照《 (略)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常用设施无障碍改造技术标准》(附件2),进一步提高家改需求评估的专业度和精准度,力争做到需求评估精准有效,真实反映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确保改造内容与残疾人类别和需求相符,有效规避需求评估流于形式导致实际改造内容大量雷同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4.评审公示
造价评审。根据《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审核确定的单户改造内容,汇总项目改造内容和数量。为避免改造价格虚高导致家改资金浪费,鼓励通过 (略) 等方式开展造价评审(所需经费可从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 (略) 场询价等方式,认真核算单户改造预算,汇总改造总预算。
名单公示。县残联按照评估得分从高到低拟定改造对象,并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公示拟改造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残联审批,正式确定为改造对象。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公示时注意保护残疾人的个人隐私信息:①不应公示残疾人类别和等级;②详细住址只写到村级;③应使用信息公告栏、宣传栏等进行公示,不宜在网站上公示受助残疾人信息。
5.明确方式
县残联依据有关要求,合理确定本地家改项目适宜的改造方式。
家改项目属于服务和货物类项目,既有无障碍设施改造(服务类),也有无障碍设备购置(货物类)。当县残联家改采用“分散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时,应纳入“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不纳入“工程类”项目,也不设置工程项目监理。
6.改造验收
组织改造。第三方机构或自行改造的残疾人家庭需按照县残联审定的需求评估内容,充分考虑残疾人意见,尽量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认真规范开展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与无障碍设备器具适配,做到安全规范、施工文明、质量合格,同步组织开展家改项目改造前后对比照片采集工作。
组织验收。改造完成后,县残联应及时组织开展验收,组建家改验收小组。为提升家改项目验收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家改验收小组参照家改需求评估小组成员组建,人数要求不少于3人(根据中国残联关于“施工和验收不得为同一家机构”的要求,家改验收小组不包括施工方和残疾人家庭)。
验收小组按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审批同意的改造内容和改造预算,组织开展检查验收,认真填写《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表》(详见附件5),同步组织开展家改满意度调查(受助残疾人或监护人需对验收结果、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认真听取残疾人对无障碍改造的意见和建议。注意留存归档项目验收有关材料和照片,改造前后照片要及时上传家改系统。
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再次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施工方应为实施对象提供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
7.数据录入
根据自治区残联统一部署,县残联业务股站要积极使用广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APP系统(以下简称“APP系统”),将家庭无障碍改造全流程信息及时录入APP系统,充分发挥APP系统作用,提高家改工作效率, (略) 两级残联通过APP系统实时了解县级残联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实现精准监管和在线督导。改造内容录入要完整、真实、准确、规范,要与残疾人的残疾类别、等级相符,杜绝录入改造内容与残疾人需求不匹配的情况,录入的改造资金要与实际使用资金、录入改造内容相符,改造图片要能够真实反映同一场景改造变化及实施效果。
为及时掌握第三方机构信息,健全第三方机构监管机制,县残联要及时将中标本地家改项目的第三方机构(包括无障碍施工机构、无障碍设计<验收>机构)有关信息,录入APP系统,实现第三方机构在自治区统一备案和监管。
七、 改造要求
1.明确责任分工
县残联业务股站:主要负责本级家改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宣传、争取经费、业务培训、摸底排查、方案制定、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入户筛查、需求评估、造价评审、名单公示、施工改造、质量监控、项目验收、资金拨付、预算执行、改造评价、录入上报、数据核查、工作总结、档案管理、资金绩效、问题整改等工作。
各乡镇残联:参与负责本乡镇家改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入户筛查、需求评估、造价评审、名单公示、家改监管、项目验收、问题整改等工作。
2.强化组织管理
县残联、各乡镇残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进一步推动将家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特别是为民办实事工程。可根据工作实际和残疾人具体需求,结合年度工作任务、资金筹集情况等,分年度以整镇、整村等方式灵活推进家改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扛起落实家改任务的政治责任,把家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靠前指挥,积极协调,定期调度,完善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要建立健全家改工作监管制度,加强对改造方案设计、改造合同签订、改造预算与资金结算评审、改造检查验收等工作环节的审查力度,加大对资金分配、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改造无关的支出,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家改资金,杜绝违规操作、徇私舞弊、偷工减料等问题,严防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确保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打造阳光改造工程。
县残联主动加强与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当地财政、纪检监察对民生项目资金的监管要求,可将改造预算与资金结算商请财政、住建等部门的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或委托当地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编制机构(公司)进行评估, (略) 场询价渠道,避免因询价环节缺失、合同要素不全、验收过程不规范,导致改造价格虚高、产品以次充好、改造资金流失等隐患发生。在保证安全有效前提下,尽量降低改造成本,增加改造内容或扩大改造覆盖面,造福广大残疾人。
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项目受益残疾人家庭,应以显著方式张贴“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详见附件8),标识由县残联或委托改造机构负责制作(所需经费可从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应确保标识印制清晰、材质结实耐腐、安装粘贴牢固,在保证质量的同时要严格控制成本。
3.按时报送信息
县残联业务股站要按照自治区、 (略) 残联要求,按时报送家改工作进度和信息材料,原则上8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家改任务,11月30日前完成家改数据录入。
4.规范档案管理
规范家改项目台账、档案管理,归档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组织机构、管理文件、实施方案、宣传材料、家改申请审批表、家改需求评估表、公示材料、政府采购归档材料、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第三方机构信息、项目监管材料、自行改造佐证材料、资金拨付凭证、家改验收表、家改情况统计表、家改对象明细表等。
八、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动员(2024年3月15日前)。各乡镇残联要做好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公示等工作,宣传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意义,宣传困难重度家庭无障碍改造给残疾人生活带来的便利,让辖区内的残疾人及家属知晓有关政策及相关要求。广泛动员有条件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报名申请进行无障碍改造工作。
2.进行摸底评估(2024年3月31日前)。3月中旬前,各乡镇残联根据指导任务数,通过入户了解摸底上报有需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名单及改造内容。3月底前,县残联业务股站组织工作人员,协同乡镇项目负责人、村委干部或帮扶人开展入户评估、公示,选定项目改造对象。
3.选择服务机构(2024年4月30日前)。县残联按照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文件要求,采取询价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定项目服务机构,并与服务机构签订项目服务合同,为不能自行进行无障碍改造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代建改造服务。
4.组织实施改造(2024年7月31日前)。由残疾人自己或是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他热心人士帮助残实施改造的,原则上从评估确定改造内容起一个月内完成,改造对象户应保留好所有开支的原始票据并列出清单,作为核定投入和确定项目补助资金的依据。由选定委托机构代建改造的,委托机构应与对象户签订委托代建服务协议,约定项目改造委托代建和补助资金代付事项,作为县残联项目改造验收和资金拨付的依据。
5.进行评估验收(2024年8月31日前)。采取“完成一户评估验收一户拨付款项一户”的办法,由县残联业务股站、乡镇残联、村干等人员组成评估验收组对已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对象户进行入户评估验收,核算结算改造费用。按时报送本级工作进度和材料,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家改任务。
6.完善项目台账(2024年10月31日前)。县残联业务股站、各乡(镇)残联要对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进行总结,整理工作台账。县残联业务股站、乡(镇)残联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整理和保存包括受益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改造内容、技术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相关资料,逐户建立改造档案,并确保在11月30日前将资料录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系统”。
附件:1.广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导目录(2024版)
2.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常用设施无障碍改造技术标准
3.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
4.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评估表
5.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表
6.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统计表
7.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明细表
8.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9.扶绥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导任务分配表
附件1
广西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导目录
(2024版)
目录编制说明:该目录作为广西各地开展家改工作的建议与指引,秉承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原则,通过梳理总结残疾人居家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环境、设施等方面需求,列举了基本的改造场景(院落、入户、客厅、卧室、厨房、厕所、楼梯、阳台)和改造内容,各地可根据该目录,基于残疾人需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适宜场景进行评估打分,合理选择改造类别和改造内容,采取适宜的措施开展家改工作。该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序号 | 改造场景 | 改造 类别 | 改造内容(环境设施改造与设备器具适配) | 适用残疾类别 |
1 | 全域场景共性改造 | 平整防滑 | 地面找平(平整硬化)、移除障碍物、铺设防滑砖、防滑地胶或喷涂防滑材质、增设防滑垫 | 通用 |
2 | 安装扶手 | 安装扶手/抓杆等(材质满足耐污、防滑、手感舒服要求,不建议选用铁管或不锈钢材质) | ||
3 | 高差处理 | 铺设无障碍(水泥)坡道、配置可移动坡道(板式、轨道式、门槛式、组装式)、升降平台(仅适用轮椅用户) | 肢体(下肢) 视力 | |
4 | 防护改造 | 安装安全护栏(阳台、楼梯、窗户、坡坎)/防护网,更换/改造窗、紧急呼叫装置、与社区联动的报警系统 | 通用 | |
5 | 房门改造 | 移除门槛、拓宽房门,入户门更换、调整房门方向、平开门改推拉门 | 肢体(轮椅 用户)视力 | |
6 | 更换房门为不锈钢门 | 精神、智力 | ||
7 | 防撞改造 | 设置防撞胶条、对阳角进行圆弧软包装处理、墙角/柱脚磨圆改造 | 视力、肢体 智力、精神 | |
8 | 水电改造 | 线路改造(对排列杂乱、老化线路或插座进行更新改造,确保用电安全)、更换感应灯具、安装安全插座/智能灯具 (注:不允许给新建住房整体新装电线电缆,只允许对老旧房子的老化线路进行线路更新改造,避免线路短路发生火灾) | 通用 | |
9 | 缺水地区增设水缸或储水罐(储水罐整体费用控制在800元以内)、加装水龙头、水路线管铺设等 | |||
10 | (略) 落改造 | 电气改造 | 总控开关改造、安装感应灯具/ (略) 灯 | 视力除外 |
11 | 地面导盲 | 安装盲道 | 视力 | |
12 | 入户出入口改造 | 门禁 改造 | 设置带遥控开关自动开启门禁设备 | 肢体、视力 |
13 | 门锁改造 | 门锁改造与更换(含可视智能功能) | 听力、肢体 (下肢) | |
14 | 门锁改造与更换(含语音或盲文密码提示功能) | 视力 | ||
15 | 门铃 改造 | 配置闪光门铃 | 听力 | |
16 | 配置音乐门铃/对讲门禁系统 | 视力 | ||
17 | 电气改造 | 总控开关改造、安装感应灯具 | 视力除外 | |
18 | 客厅卧室改造 | 门锁改造 | 门锁改造与更换 | 视力、听力、 肢体 |
19 | 监控改造 | 智能家庭监控摄像头 | 精神、智力、 视力、老年残疾人 | |
20 | 护理辅助 | 智能网关、智能窗帘、智能音箱、电器遥控开关、衣柜改造(柜内大小改造)、空间布局和家具调整 | 肢体(双下肢)、视力、老年残疾人 | |
21 | 起身绳梯、多功能床边桌、助残家具、增加/改造床头灯、床头总控开关 | 肢体(下肢) 老年残疾人 | ||
22 | 厨房改造 | 助厨改造 | 盲人餐具、防抖勺、多功能单手切菜器、可活动餐具(可自由调整角度以满足残疾人特殊使用需求) | 视力、智力、 肢体(上肢) |
23 | 调整灶台、案台、水池、水龙头高度 | 肢体(双下肢) | ||
24 | 配置农村厨房柴火炉灶、对农村厨房土坯墙面贴瓷砖、安装排气扇 | 通用 | ||
25 | 农村厨房简易收纳柜(材质可为不锈钢或铝合金等,解决农村残疾人家庭厨房缺乏储藏空间导致厨房脏乱差等问题,实现厨房调味品及锅碗筷盆等收纳)注意:此收纳柜不是橱柜 | |||
26 | 安装洗手盆、洗菜盆 | |||
27 | 安装低位橱柜/可升降橱柜、低位灶台 | 下肢残疾人 | ||
28 | 设置盲文铭牌(标识燃气灶、电饭锅等位置) | 视力 | ||
29 | 安装肘式或感应式水龙头、洗手盆容膝空间改造、洗手台/柜改造、横杆毛巾架 | 肢体、视力 智力、精神 | ||
30 | 配备语音提醒功能或按键带盲文凸点的电饭锅、电磁炉、电水壶、高压锅厨房设备 | 视力 | ||
31 | 安全改造 | 配置燃气灶(带自动熄火保护) | 通用 | |
32 | 安装烟雾/燃气/积水报警器、自动灭火装置、燃气报警器 | 通用 | ||
33 | 配置燃气/瓦斯泄漏报警装置 | |||
34 | 配置密码刀具箱 | 精神、智力 | ||
35 | 卫浴改造 | 安全 改造 | 紧急呼救装置、燃气/瓦斯报警器(适用于燃气热水器) | 通用 |
36 | 安装漏电保护设施(含漏电防水保护开关、电源、插座、灯具) | |||
37 | 更换带透气栅格/观察窗的卫生间门、墙面材质更换 | |||
38 | 助浴改造 | 配置浴凳(固定折叠式/移式)、低位或活动式淋浴装置 | 下肢、视力 老年残疾人 | |
39 | 热水器(禁止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仅限燃气热水器或电热水器,整体费用控制在1500元以内),增设浴霸/暖风/可移动电采暖器具 | 通用 | ||
40 | 洗晒辅助 | 配置洗衣机(仅限双上肢缺失的困难重度残疾人) | 肢体(双上肢缺失) | |
41 | 洗手盆(台)更换/降低、容膝空间等改造 | 肢体(下肢) | ||
42 | 安装横杆毛巾架、肘式或感应式水龙头 | 视力、肢体 老年残疾人 | ||
43 | 安装/改造/添置手动或电动晾衣架 | 通用 | ||
44 | 助厕改造 | 安装马桶(可含铺设排水沟及排污管、化粪池改造、化粪池防护盖、防渗漏等配套改造)或智能马桶盖 | 肢体、视力、智力、精神、老年残疾人 | |
45 | 蹲便改坐便(配置扶手/助力架) | 肢体、视力、 老年残疾人 |
1.“老年残疾人”是指60岁以上的持证残疾人(不分性别);
2.“通用”是指环境设施改造或设备器具适配内容适用于所有的残疾人。
附件2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常用设施无障碍改造技术标准
一、出入口
当出入口设置台阶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平坡出入口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20;满足无障碍要求的门不应设挡块和门槛,门口有高差时,高度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斜面的纵向坡度不应大于1:10;新建和扩建建筑的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900mm,既有建筑改造或改建的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满足无障碍要求的自动门开启后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00m;在门扇内外留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室内门宜采用推拉门和折叠门;门把手高度应设距地900mm;。供听力障碍者使用的住宅门安装闪光提示门铃,居室和卫生间内设求助呼叫按钮。
二、通道
由室内往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及阳台的通道应为无障碍,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通道一侧或两侧设置扶手。
三、厨房
供乘轮椅者使用的厨房,炊具和电器控制开关的位置和高度应方便乘轮椅者靠近和使用;操作台下方净宽和高度都不应小于650mm,深度不应小于250mm;吊柜距地高度不应大于1.20m,深度不应大于250mm;橱柜高度不应大于1.20m,深度不应大于400mm。燃气灶及热水器方便轮椅靠近,阀门及观察孔的高度不应大于1.10m,炉灶应设安全防火,自动灭火及燃气报警装置。
四、洗手间
洗手间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坐便器高宜450mm,厕位应设水平和垂直安全抓杆。洗手盆的水嘴中心距侧墙应大于550mm,其底部应留出宽750mm、高650mm、深450mm的移动空间。取纸器应设在坐便器的侧前方,高度为400~500mm。淋浴用坐台高度宜为450mm,深度不宜小于450mm;淋浴间应设水平抓杆和抓杆;淋浴喷头的控制开关的高度距地面不应大于1.20m;毛巾架的高度不应大于1.20m。
五、卧室
卧室宜使用滑动门或折叠门以及带手柄式的门,保证轮椅的停留及回转空间;床的高度约450mm;插座高度约为400mm~500mm;衣柜挂衣杆高度不应大于1.40m,其深度不应大于600mm。
六、起居室
起居室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保证轮椅的停留及回转使用,餐桌的高度不小于750mm,台面下方净宽和高度都不应小于650mm;柜子和电视机的高度在900mm~1.20m之间;电器和电话插座高度为400mm~500mm,开关高度不高于1.20m。
七、扶手
扶手应固定且安装坚固,形状和截面尺寸应易于抓握。无障碍单层扶手的高度应为850~900mm,双层扶手的上层扶手高度应为850~900mm,下层扶手高度应为650~700mm。扶手内侧与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0mm。扶手应与背景有明显的颜色或亮度对比,材质宜选用防滑、热惰性指标好的材料(喷漆铁管容易生锈,不锈钢管表面过于光滑,铁管和不锈钢管气温较低时握在手上太过冰凉,手感不好,颜色单一,不推荐使用)。圆形扶手的直径应为35~50mm,矩形扶手的截面尺寸应为35~50mm。
说明:该技术标准参照《 (略)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和《家庭无障碍建设指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编写)拟定。因广西大部分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很多残疾人家庭缺乏无障碍设施或达不到国家标准,因此本标准仅作为工作参考和业务指导,只对新建家庭无障碍设施提出规范要求,既有不符合标准的设施仍需继续加大投入,逐步开展改造。
附件3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户籍 性质 | □城镇□农村 | 户主姓名及与 残疾人关系 | 户主姓名: 与残疾人关系: | ||||||||
家庭人口 | 人 | 家庭残 疾人数 | 人 | 家庭情况 (可多选) |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 □防返贫监测户□低保边缘户 □刚性支出困难□就业年龄段 □一户多残□老残同户 | |||||||
家庭年收入 | 元/年 | 残疾人年收入 | 元/年 | |||||||||
家庭地址 | ||||||||||||
身份证号 | 残疾证号 | |||||||||||
残疾类别 | 残疾等级 (仅限重度) | 联系电话 | ||||||||||
审定改造内容 | 类目 | 改造场景 | 改造内容 | 数量 | 具体要求 | |||||||
环境 设施 改造 | ||||||||||||
设备 器具 适配 | ||||||||||||
补助经费 | 申请(元) | 县(市、区)残联核定 | (元) | |||||||||
申请人签名 (盖章) | (盖章或手印) 年月日 | 所在村(居)委会审核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县(市、区)残联审批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相关证明资料 | (包括身份证、残疾证、家庭情况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请另附) |
填表说明:
1.“审定改造内容”是县(市、区)残联在需求评估小组提出“拟改造内容”基础上最终审定的改造内容,须按照2024版指导目录规范填写;
2.县(市、区)残联应在通过评估且受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再填写最终审批意见。
附件4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评估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证号 | ||||||||
残疾 类别 |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 □精神□多重() | 残疾 等级 | □一级 □二级 | ||||||||
家庭情况 (可多选) |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防返贫监测户□低保边缘户 □刚性支出困难□就业年龄段□一户多残□老残同户(老残一体、以老养残) | ||||||||||
改造 需求 评估 | A:全域场景共性改造 | 改造需求度:□高□中□低□无需求 | 评估得分: | ||||||||
B: (略) 落改造 | 改造需求度:□高□中□低□无需求 | ||||||||||
C:入户出入改造 | 改造需求度:□高□中□低□无需求 | ||||||||||
D:客厅卧室改造 | 改造需求度:□高□中□低□无需求 | ||||||||||
E:厨房改造 | 改造需求度:□高□中□低□无需求 | ||||||||||
F:卫浴改造 | 改造需求度:□高□中□低□无需求 | ||||||||||
评估小组意见 | £经评估,符合我县(市、区)年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助对象条件。 拟改造内容: £经评估,暂不列入我县(市、区)年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助对象。 原因: 评估人(签字): 年月日 | ||||||||||
县(市、区) 残联意见 | (县(市、区)残联单位公章) 年月日 |
填表说明:
1.评分规则:ABCDEF指标“高”、“中”、“低”、“无需求”四项分别记3、2、1、0分,总得分即为评估得分;
2.“拟改造内容”为需求评估小组经评估确定的内容,须按照2024版指导目录规范填写;
3.“评估人”为参与评估的评估小组成员(签字人员不少于3人);
4.如残疾类别勾选“多重”,需标注不同残疾类别,并按最高残疾等级确定多重等级。
附件5编号: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表
一、残疾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周岁)
残疾证号:
二、改造内容
三、改造时间
开工:年月日,竣工:年月日
四、改造前后对比照片(另附)
五、满意度调查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残疾人(监护人)签名:
六、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
验收人(签字盖章):
验收时间:年月日
七、对进一步做好改造工作的建议(可另附)
填表说明:
1.验收人:为第三方验收机构或参与验收的验收小组成员(至少3人);
2.残疾人(监护人)签名: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签名并按手印;
3.改造服务内容:须按照2024版指导目录规范填写。
附件6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统计表
市(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县(市、区) | 完成任务情况 | 资金执行情况 | ||
已完成任务数(户) | 年度任务完成率 | 已执行改造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执行率 | |
合计 |
填表说明: (略) 残联以县(市、区)为单位统计填报。
附件7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明细表
县(市、区)残联(盖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家庭住址 | 残疾类别等级 | 残疾证号 | 改造内容 | 单户核定 补助资金(元)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填表说明:此表由县(市、区)残联对已完成改造户进行统计填报,并加盖县(市、区)残联公章。
附件8
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
中国体育彩票)标识
说明:县(市、区)残联可适当增加本地项目名称及项目年度等相关信息,但“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字样及LOGO、“中国体育彩票”字样及LOGO这些核心要素不能缺失。
附件9
扶绥县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
改造指导任务分配表
乡镇 | 指导任务数 |
东门镇 | 9 |
山圩镇 | 9 |
岜盆乡 | 9 |
东罗镇 | 9 |
渠旧镇 | 9 |
渠黎镇 | 9 |
中东镇 | 9 |
昌平乡 | 9 |
龙头镇 | 9 |
新宁镇 | 12 |
柳桥镇 | 9 |
合计 | 102 |
注:各乡镇按照任务数1:1.5上报需求名单,可根据乡镇实际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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