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
2019年—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电话及短信息回访
二、项目概述
(略) 区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就业创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顺庆区2019年—2022年度补贴制职业技能培训“回头看”工作,保障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安全,开展本项目公开采招工作。
三、技术需求
(一)短信息提示。以“ (略) 顺庆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名义,向2019年—2022年度在顺参加人社部门补贴制职业技能培训的参训学员发提示短信,告知其电话回访工作的真实性,打消其疑虑。短信息发送成功率应不低于90%。
(二)电话回访。以“ (略) 顺庆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名义,分年度为2019年—2022年度在顺参加人社部门补贴制职业技能培训的参训学员建立电话回访台账,并逐一进行电话回访,重点回访并记录培训时间、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等信息,必须如实记录其是否参训。
(三)回访有效率。电话回访率对象回忆并认可(不认可)2019年—2022年间顺参加人社部门补贴制职业技能培训的,为有效回访。
(四)回访有效率验证。顺庆区就业局对中标单位反馈信息,按培训班次进行每班次不少于20人的抽检,抽检结果与反馈结果不一致比例达到20%的,视为不合格。
四、项目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总价为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包括本项目的短信息提示、在顺参加职业培训经历确认、回访结果汇编整理及税费等报价和履约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响应的),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自然人响应的)。若分支机构响应的, (略) (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 (略) (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 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供应商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 (略) 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4. 供应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响应时间
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7日
七、谈判时间地点
2023年8月18日上午10:00顺庆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略) 顺庆区双塔街13号火车北站广场绿地中心4号楼15层)
八、其他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
(略) 顺庆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