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按照《关于做好 (略) 级财政现代农 (略) 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246号)和《关于印发< (略) 现代农业园区认定评分标准>< (略) 现代种业园区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川农领办〔2022〕12 号)等文件要求,依据《 (略)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江安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2021-2025)》《江安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特编制《江安县现代种业园区建设规划方案(2023-2025年)》,力争通过2-3年,勾勒 (略) “10+3”农业产业体系先导性支撑产业(现代种业)的核心园区,建成以粮油种业为 (略) 级现代种业园区。
本规划围绕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测试(性能测定)、良繁基地建设等四个方面,按照“重点突出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科技支撑与主体培育并重,短期突破与可持续发展统一”的原则,在把握江安县现代种业园区发展规律和现状的基础上,明确功能定位、规划布局和阶段性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点工程、重大行动、载体项目,确保园区建设落地落实。本规划是指导园区分类有序推进的重要依据。
根据江安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由江安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称:竞赛组织者)组织开展现代种业园区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江安县现代种业园区建设规划方案主要工作:
(一)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3-2025年。
(二)规划范围。园区以怡乐镇丰产村的“万亩种子生产基地”建设为核心,规划面积2000亩。
(三)规划目标。 (略) 级农作物种业园区建设标准和国家级农作物种业基地建设标准进行规划。
(四)主要规划内容。深化完成2000亩现代种业园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地块及基础条件,深化编制江安县现代种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五)现代种业园区基本情况。规划区涉及江安县怡乐镇丰产社区村位于江安县南端,距怡乐镇政府所在地8公里,幅员面积11.7平方公里。下辖14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723户,总人口6782人,劳动力人口4100人。种业园区面积10000亩,规划核心区2000亩。
(六)规划大纲。
第一章 规划总则 | 1.1规划背景 1.2规划意义 1.3规划范围 1.4规划期限 1.5规划依据 |
第二章 现状解读 | 2.1园区地理位置 2.2自然状况 2.3社会经济状况 2.4江安种业概况 2.5基础设施条件 |
第三章 发展分析 | 3.1园区现状及优势 3.2存在问题 3.3发展前景 |
第四章 发展思路 | 4.1发展思想 4.2基本原则 |
第五章 发展目标、规划布局及建设任务 | 5.1发展目标 5.2规划布局 5.3建设任务 |
第六章 机制架构 | 6.1机制构架现状分析 6.2机制构架合理建议 6.3机制构架模型 |
第七章 建设重点内容 | 7.1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能力提升 7.2育种创新能力提升 7.3品种测试(性能测定)评价能力提升7.4良繁基地能力提升 |
第八章 效益分析 | 8.1经济效益 8.2社会效益 8.3生态效益 |
第九章 保障措施 | 9.1组织领导 9.2政策保障 9.3资金支持 9.4技术保障 9.5监督管理 |
附件 | 附表 附图 |
二、竞赛目的
(一)征集江安县现代种业园区建设规划方案。
(二)通过方案竞赛,按照农作物种业园区建设标准,结合本地,围绕江安县现代种业园区建设规划总则、现状解读、发展分析、规划思路、建设内容(含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测试评价、良繁基地能力建设等)、投资效益、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择优征集《江安县现代种业园区建设规划方案》,有利于打造成全国领先的种业创新高地,有利于发展成影响川南的种业辐射中心,有利于形成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三、规划任务
(略) 级种业园区的各项要求,立 (略) 级杂交水稻、玉米为制种基地的产业优势,主动承接国家种业革新突破的使命担当,选择现代种业、优质粮油为主导产业,以“川南种业中心”为总体定位,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突出科技创新,具体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测试(性能测定)、良繁基地建设等方面“重点突出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科技支撑与主体培育并重,短期突破与可持续发展统一”,为种业振兴助推乡村振兴贡献江安力量,具体从以下四项重点任务进行规划:
(一)提升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能力。因地制宜地为江安县强化种质资源引进、保存和开发利用方面做建设规划。
(二)提升育种创新能力。以构建产学研转化通道为方向做建设规划。
(三)提升品种测试评价能力。探索校(院)地共建模式做建设规划。
(四)提升良繁基地能力。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方向,对新品试验、品种展示区域约2000亩进行提档升级方面做建设规划。
四、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分为资格预选、概念提案预赛、设计方案竞赛和实施方案深化四个阶段。
(一)资格预选。通过挂网征集有意向参加江安县现代种业园区建设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编制单位,由竞赛组织者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单位可进入概念提案预赛环节。
(二)概念提案预赛。通过综合评分对参选概念提案进行排名,按照排名顺序前3名规划编制单位可进入设计方案竞赛环节,竞赛组织者邀请前3名规划编制单位参加设计方案竞赛。
(三)设计方案竞赛。通过综合评分,对参选方案进行排名,按照排名顺序第1名方案作为中标方案,中标方案的编制单位获得项目合同。方案竞赛成果主要是根据《 (略)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略) 现代种业园区考核评分标准》《江安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2021-2025)》《江安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规划成果完成现代种业园区建设规划,研究现代种业园区建设规划总则、现状解读、发展分析、规划思路、建设内容(含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测试评价、良繁基地能力建设等)、投资效益、保障措施等,为下一阶段现代种业园区建设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
(四)方案深化。中标方案的编制单位整合竞赛成果,进一步深化现代种业园区建设规划成果,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含地块图则),并深化编制《江安县现代种业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五、规划设计费用
(一)本次规划设计费用预算总价110万元。
(二)中标单位控制价为人民币80万元(最终规划设计费用以正式竞赛文件为准)。
(三)针对受到邀请但未中标单位,支付第二名成果转让费20万元,支付第三名成果转让费10万元(以正式竞赛文件为准,需签订成果转让协议)。
(四)方案竞赛参赛单位需签订成果转让协议。
六、资格预选要求及报名资料
(一)参选要求。
1.具有农业园区及城乡规划编制或农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等级*级;
2.本次竞赛不支持联合参加竞赛;
3.近三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无经济法律纠纷;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单位经营范围具备规划或咨询等内容。
(二)项目组人员组成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组成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要求至少有一名农业园区、农业工程设计规划或乡村振兴规划相关的高级职称人员;
3.项目组成员构成合理,具备城乡规划、农业工程、园林景观等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
(三)报名资料(一正三副)
1.参赛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及近1年内在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表,应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近1年内在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设计单位近三年内承担同类型项目的业绩证明(不少于3个,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加盖公章);
7.概念提案(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格预审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4套),按公告要求之前报名时间、地址以书面形式报送。
七、中选单位确定
概念提案预赛由组织方组织5名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概念提案进行评分评审,按分值排名推荐前3名进入方案竞赛环节。方案竞赛由组织方邀请涉农涉规部门及园区所在镇政府组成综合评审组;邀请农业正高级职称5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邀请园区所在镇村委会代表、龙头企业代表、村民代表组成大众评审组,对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方案评审。由参选人项目负责人按抽签顺序辅以PPT和多媒体等方式亲自汇报设计方案(其他参选人回避),时间30分钟以内。综合评审组、专家评审组和大众评审组对参选人提交的参赛方案按评分标准打分。各参选人均对自己的评审结果签字确认。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参选人最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确定方案名次。
八、竞赛保证金
参赛单位确认后,参赛单位在设计方案竞赛前以现金方式向竞赛组织者缴纳*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未缴纳不得参与竞赛。有以下情形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赛单位在正式缴纳保证金后无故退出。
(二)竞赛单位不得 (略) ,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备注:方案竞赛会结束后竞赛保证金当场无息退还。
九、时间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报名资料现场递交至: (略) 江安县竹都大道西段2号江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报名资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下午5:30(以签收时间为准),过时不予受理。
(二)现场踏勘和技术交底。第一轮资格预选结束,接到通知的单位,按照通知时间前往竞赛组织者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及技术交底,并缴纳竞赛保证金、参赛应邀函和领取正式竞赛文件,过时不予受理。
备注:技术交底时竞赛单位需提供本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进行复审。
(三)方案竞赛会。2023年 7月24 日(暂定,以正式通知为准)。
十、其他要求
(一)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十一、本公告由竞赛组织者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一)竞赛组织者:江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二)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蒲女士
联系电话:0831-*
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