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区东村至涌口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 (略) 市 (略) 区 (略) 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 (略) (略) (略)
(略) 门: (略) (略)
日 期:2017年4月
根据番发改函[2017]3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略) 市 (略) 区 (略) 镇人民政府 (略) ,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略) 区东村至涌口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代建单位): (略) 市 (略) 区 (略) 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
建设单位: (略) 市 (略)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联系人:戚工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略) (略)
监管电话: ***
三、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区
四、项目概况: (略) 区东村至涌口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主河全长约1460米,总投资约4041.35万元。
五、 (略) 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项目编号】:JG ***
3、【招标内容】: (略) 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如下:
(1)截污工程: (略) 、一体化提升泵井、路面破复、边渠和挂管、随堤岸同步建设的截污管涵、以及一切与截污相关的工程。
(2)水利工程(含:清淤、补水、水体循环等):清淤或清疏、堤岸整治修复(包括违建拆除、堤岸建设、防汛通道、堤岸绿化等)、排涝设备及配套设施、拦河闸坝等;
配合一体化水质净化设备安装、补水泵、补水管及配套设施等。
4、【项目规模】:截污工程:新建d *** 截污管道约2674米,B*H=1米X1.6-2米截污渠箱1174米,道路绿化修复4955平方米。清淤工程: (略) 全线清淤,清淤量为15976立方米。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等。
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 .00元(其中:截污工程 *** .93元,占90.38%;水利工程 *** .07元,占9.62%)。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 (略) 项目, (略) 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1、截污工程资金来源:区财政补贴加企业自筹资金;
2、水利工程(含:清淤、补水、水体循环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 (略) 时间:从 * 日至 * 日 23 时59 分。
注: (略) 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从 * 日0 时0 分,截止时间: * 日23时59分(投标人须在 (略) 公 (略) 网站完成报名环节)。
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 5 月16日9 时0分,截止时间: * 日10时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公 (略) (略) 第1开标室1F)。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 5月16 日 9时 0 分至 10 时 0 分。( (略) 公 (略) (略) 第1开标室1F )。
4. 开标时间:2017年 5月16 日10时0分( (略) 公 (略) (略) 第1开标室1F )。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 (略) 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 (略) 公 (略) (略) 上投标登记手续。( (略) 公 (略) (略) 第1开标室1F )。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 (略) 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 (略) 公 (略) 网站(http:/ ***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3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使用状态以投标截止时间在 (略) 公 (略) 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 (略) 公 (略) 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化资格审查项目,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 (略) (略) 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 (略) 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 *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 (略) (略) 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 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 (略) 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 (略) 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 (略) “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 (略) 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以主办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 (略) 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2)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工作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第十一条第7(1)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略) 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略) 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 (略) 上发布时, (略) 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略) 的, (略) 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 (略) 公 (略) 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 (略) 失败( (略) 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 (略) 失败)。 (略) 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 (略) 门核准后, (略) 。
(略) 失败, (略) 的,应按《 (略) 省实施〈 (略) 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 )的第四 (略) 。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 (略) 控制价。
十六、 (略) 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略) 门: (略) 市 (略) 区 (略) 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
地 址: (略) 市 (略) 区 (略) 镇中华大道371号
十七、 (略) (略) (网址:http:/ *** )、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略) 公 (略) 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 (略) ,以在 (略) 公 (略) 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 (略) 文件参考GZZB *** -2.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 (略) 均以下划线标明, (略) (略) 分, (略) 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
二十、 (略) 图纸。
二十一、 (略) 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二、重要提示
为了更好地对中标人的 (略) 奖罚,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制定相关借款管理办法( (略) 文件),请中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本工程的建设单位 (略) 市 (略) 签订《借款协议》;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本工程的建设单位 (略) 市 (略) 借出中标价15%的款项, (略) 转账方式一次性转入建设单 (略) 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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