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紧 (略) 构建“一区一谷一圈” (略) ,打造海珠西部新活力文商旅融合圈,推动江南中街资源配置实现效益和效率的最优化,促进江南西公共空间有效运用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探索更多商业新业态、新模式,致力将江南西商圈打造成为广州历史文化传承地和品质消费体验地,整体提升江南西商圈品质,激 (略) 商业活力。根据江南西商圈实际情况,现对江南西商圈公共空间试点引入社会投资运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竞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南西商圈公共空间试点引入社会投资运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场地设置和运营方式
1.位置:发 (略) 涌边、 (略) 商业街外摆位、紫琪大街文化广场等位置,合理规划出适当、合理地利用公共空间。
方式:可移动特色商亭和 (略) 氛围美陈
2.位置:发掘更多合作契机,例如口 (略) 边角位置,拓展并激活公共空间。
方式:因地制宜设置临时外摆、艺术餐车等载体。
3.位置:整合和开发江南西商业街物业。
方式:街道牵线搭桥,对接业主,采用整体承租方式进行商业投资。
4.位置:发掘有价值的地标建筑、古旧建筑等。
方式:以租赁方式,重新定位、改造、运营。
(二)试点目标
1.打造主题式 (略) ,“ (略) 一故事, (略) 一特色”,创新消费环境,激发多元人群活力。
2.因地制宜,融入生活、生活便利、文化元素,营造商业氛围。
3.提升商业街业态;活化国有经营性物业,为江南西商圈“展现新魅力、焕发新活力”。
三、项目合作期限及费用
(一)期限
合同期5年;采用“3+2”方式,首次合同3年期满后对企业资金投入情况、活动承办次数、成效,团队投入情况,环境卫生情况等经第三方评估,合格以上再延续2年。
(二)续约
期满后再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经第三方评估为合格以上的,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三)费用
试点期间免收场地费和管理费,按经营面积收取相应的环卫保洁费用,如遇重大节日活动应增加环卫投入相应人力费用。
四、准入条件
(略) 内有同类型项目运营经验、 (略) 面公共空间管理经验、 (略) 集运营经验、综合商业 (略) 。
五、竞争性条件
(一)本项目的前三年累计投资额不少于(略)元(以第三方评估为准)。
(二)本项目计划投入服务团队要求架构完备,具备物业管理经验、招商运营经验、策展经验的团队,运营团队不少于12人。
(三)除项目日常运营外,配合属地政府开展重大节假日活动不少于4次/年;公益活动不少于2次/年,企业应投入节日氛围、灯光等美陈布置。
(四)承运机构中标后需在该项目地成立专门运营机构并实体办公。
六、公共空间试点运营的申请
(一)信息公布途径
由江南中街 (略) 牵头, (略) 人民政府 (略) 发布公告,企业在指定报名时间内参与竞投。
(二)企业竞投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对公账号,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的状态。
3、具有《广东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资质, 良好信誉、诚实守信, (略) 于被责令停业状态及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记录名单。
(三)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简介和企业荣誉。
6、本公告第六条第2、3款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7、特色商亭的外观设计方案。
8、公共空间策划、经营方案。
9、同类型项目运营案例、路面公共空间管理案例、 (略) 集运营案例、综合商业体管理案例。
10、报名文件需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电子资料拷入U盘,U盘及纸质文件一同放入密封袋, (略)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本单位将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由递交资料的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竞投方式
1、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参与人应当在2024年12月23日上午前递交文件,工作日9:30至12:00,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 (略) (略) 青柳大街28号三楼文化办公室。
3、联系人:龚小姐,联系方式:020-(略)
七、评审方式
1、由江南中街道办组织遴选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择优统筹、讲求效率”的原则,综合各项评分择优选定中选单位。
2、本次遴选的评审 (略) (略) (略) 公示3日。
八、注意事项
(一)试点范围作为公共场所, (略) 域须在所在街道、广场等用地指定范围内,要有足够的疏通空间,不影响周边车辆与行人的通行,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等公共空间。
(二)按照 (略) (略) 规 (略) 功能与品质提升要求,以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公共环境秩序为原则,完善设摊和外摆 (略) ,合理设置,明确设摊和外摆位经 (略) 的空间规模、业态特点、服务特色、配套设施等。
(三)如江南中街举办活动需使用该场地时,企业应无条件服从安排。
(四)设摊和外摆位的管理应参照《 (略) 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等法规,加强日常的监管和维护。不得产生噪声、油烟、污水乱排、乱倒垃圾等影响环境的行为。
(五)设摊和外摆位的经营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态应与周边商铺形成互补业态,避免同质化竞争。
(六)本项目具体 (略) (略) 人民政府江南中街 (略) 负责解释。
(略) (略) 人民政府江南中街 (略)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