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博盛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查审批宁夏博盛 (略) 利用牛羊粪年生产*吨有机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宁博盛〔2024〕0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宁夏博盛 (略) 利用牛羊粪年生产*吨有机肥料项目位于平罗县宝丰镇,属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年产*吨粉状有机肥生产线,年产*吨颗粒有机肥生产线,标准化粪便堆放场2个、粪污池1个、自动好氧发酵池2个,硬化地面6667m2等。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8%,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厂区防渗、绿化等环保措施的实施。
经评估审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落实《宁夏博盛 (略) 利用牛羊粪年生产*吨有机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控制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和车辆尾气。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场地洒水抑尘,合理规划进度及施工时间;在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作业并洒水抑尘,减少污染;土方运输车辆及物料堆放采取篷布覆盖,出入车辆进行冲洗;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的维修保养。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粪污堆放场、粪污池、自动好氧发酵池产生的恶臭,有机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恶臭粪污堆放场、粪污池、自动好氧发酵池产生的恶臭气体, 通过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机肥生产过程中烘干产生的恶臭气体由集气系统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有机肥生产过程中破碎、造粒、筛分、包装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与集气系统收集的烘干、冷却粉尘一起由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北侧的兴牧源农业发展经济合作社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经设置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有机肥制造。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化粪池、自动好氧发酵池采用一般防渗措施,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对粪污堆放场、粪污池、有机肥生产车间、办公区、 (略) 等地面进行硬化措施。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及各种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铲车、筛分机、破碎机、造粒机、烘干机、冷却机、包装机产生的噪声。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使用隔声门窗,对作业设备加装隔音减振垫;加强设备定期维修养护管理,通过以上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分统一处理;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外售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由密封式建筑垃圾专用车辆送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运营期固废主要是废包装物、收尘灰、生活垃圾、废机油。收尘灰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全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设备维修委托第三方单位,废机油 (略) 直接带走。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及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工程建成后,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环保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报告表》自批准之日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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