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经武胜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受四 (略) 委托, (略) (略) 武胜县分中心将对一批国有资产采取公开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本次交 (略) (略) (略) 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 (略) (第一次)公开招租
二、项目文号:武资交〔2024〕41号
三、项目业主:四 (略)
四、标的物基本情况、起始价及保证金、竞价时间:详见第三章标的物清单
注:1、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有噪声、有毒有害等环境污染或不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经营活动。
2、承租人必须通过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合法审批并取得与经营有关且必备的证照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3、竞租资产以现状交付,凡参与竞租者,视为已实地查看并接受竞租资产现状。
五、交易方式:公开电子竞价
六、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竞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签订合同前业主单位须对竞得人提供上述申请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核,若资格条件不符合或虚假竞价,对该竞价人该次竞价行为 (略) 理,并对该竞价人作出没收竞价 (略) 罚,同时竞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成交方式:
(一)满足本次竞价文件相关条件要求且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竞得候选人 (网上竞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不得撤回),经业主单位确认通过后为竞得人。
(二)每个标的物符合竞价条件的竞价人保证金缴纳人数达到2人以上(含2人)的方可进入竞价程序,否则该相应标的物竞价终止。
(三)每个标的物招租竞价不设置保底价;门市均是每次加价幅度为200元的整数倍,报价单位为元。
(四)按规定且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竞得人。网上交易竞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不得撤回。
八、本项目设置优先权(详见竞价须知)。
九、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展示,由竞价人自行前往查勘。
联系人: 唐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武胜客运中心站二楼后勤保障部
十、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20日17 时止。
(二)竞价人登#“广安公共 (略) ” (http://**)首页,点击进入“ (略) 登#”“投标登录”模块。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 (略) -业务下载-国有产权竞价人员操作手册”,按照手册步骤进行相关业务(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
(三)注册后在报名时 (略) 上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日前缴纳竞价保证金。报名后,在“保证金支付”查看报名标的物相应虚拟子账号,竞价人将保证金转入至其中一个虚拟子账号即可,汇款用途须注明“国有产权竞价保证金”。
注意:请竞价人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后先在〔保证金查询〕页面自行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一定要查询到账金额满足要求后才可以参与竞价,否则无法参与后续流程。
(四)以下几种情况将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1.一笔竞价保证金分多次缴纳。
2.缴纳的保证金金额超过或少于规定金额。
3.缴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4.缴纳的保证金与对应标的物虚拟子账号不一致。
5.漏交或误交。
6.自然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未通过系统注册时填写的账户缴纳。
十一、竞价时间
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起至延时竞价活动结束止( (略) 竞价时间详见“第三章 标的物清单”)。竞价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段自行登录“ (略) 公共 (略) (略) ”,进入“ (略) 产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
十二、联系方式及其它
(一)业主单位:四 (略) ( (略) 详细情况、现场查勘、竞租、成交确认书领取等事宜)
联系人: 唐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武胜客运中心站二楼后勤保障部
(二)承办单位: (略) (略) 武胜县分中心
(略) 上竞价、保证金缴纳与退还等事宜,联系人:唐先生、曹先生,联系电话:0826-# ;
咨询竞价交易文件事宜,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
(三) (略) 技术咨询(系统注册、网上报名等):联系电话0512-#
(四)其它注意事项详见竞价交易文件。
(略) (略) 武胜县分中心
二0二四年十一月
标的物清单
序号 | 门市地址 | 面积约(㎡) | 首年租金起拍价(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期 | 租金缴纳方式 | 租赁押金(元) | 竞租时间 |
1 | 南渝街258号 | 30 | 9922 | 1000 | 门市租赁期限为3年 | 租金缴纳方式:#方按年缴纳租赁期租金,每一个循环年度到期前一个月内,缴纳次年租金,次年不递增租金 | 竞拍成功后 | 2024年11月 21日09时00分起至10 时00分,到达10时00分后自动转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周期为180秒/次,即在延时竞价周期,竞价人可继续报价,每次报价后,系统自动延时到下一个竞价周期,如在新的延时竞价周期结束时无新报价,则本次电子竞价活动结束。 |
2 | 妙湖巷15号 | 25.45 | 2883 | 500 | ||||
3 | (略) 135号、 137号、 139号 | 49 | # | 2000 | ||||
4 | 泰合巷43号 | 67 | # | 1000 | ||||
5 | 迎宾大道1097号 | 73.6 | 2600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