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及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现需对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经勐海县 (略) 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勐海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调整后)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止(公示期共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向勐海县 (略) 反映。
联系地址:勐 (略) 11号(勐海县 (略) )
联系电话:0691-*
E-mail: *@*63.com。
附件:《勐海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调整后)实施方案》附件3.勐海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后方案).pdf
勐海县 (略)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