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柏堰科技园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第1包和第2包答疑公告
“X区柏堰科技园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第1包和第2包”项目(项目编号:2016FGCZ3045)答疑公告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中报名具备的条件3、2017年#月#日以来,具有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道路绿化养护业绩(略区、住宅区或办公楼绿化养护),且单个合同中略承担的面积不少于40万平方米:
请问:略区(含工业区、X村道路及公园)的绿化养护类业绩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技术分“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注:1、每个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证明资料。
疑问:企业有多年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管理经验和充分必要的设备条件,有规范合法的业务合同,而无中标通知书,为什么不能得分?
答:每个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略截图)和业绩合同、履约情况业主证明,或者须同时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履约情况业主证明及与该项目对应的供货(服务)发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资信分“企业组织情况”注:提供证略保证明材料。
提问:社保证明材料具体指提供哪些方面证明材料?
答:提供证书扫描件即可,略保证明材料。
4.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略要求提出质疑:评分细则中规定“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业绩(略区、住宅区、办公楼保洁)”存在不合理。本项目服务内容是道路清扫保洁,作为类略认为只要是从事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的项目都应该认可,而不只是市政道路,不该把乡镇、省道、县道等类似道路保洁排除在外。
略述,希望给予明确答复。
答:本项目清扫保洁任务主要是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本评审项是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请按略。
5.请问联合体投标能否三家单位联合体?
答:不可以。联合体投标仅限两家专业类别不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清扫保洁+绿化养护),评分标准中规定“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市政道路清扫保洁业绩(略区、住宅区、办公楼保洁)”仅为联合体成员中一家单位的业绩。若联合体双方均提供了业绩的,以得分较高的成员单位业绩计分。
6.请问X区柏堰科技园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2016FGCZ3045)项目保证金是1包和2包每个包别保证金20万元吗?合计40万元?
答:每包别20万元。
注:略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X略
地址:X市X新区X路2588号(X大道与X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 ##
传真: ##
X公略网址: www. ***
X略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