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清漳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3年度实施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清漳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23年度实施段)施工已由涉县行政审批局以涉行审投字〔2023〕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和申请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涉县清漳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涉县清漳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涉县清漳河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1)清漳河河道清整疏浚。(2)修复重建水毁挡墙和护岸,工程措施为仰斜式挡墙、重力式挡墙、混凝土贴坡防护、新建护脚等方式。(3)橡胶坝修复。 2.1.2建设地址:涉县清漳河沿岸 2.1.3工期:365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10-19 00:00至2023-10-25 23: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09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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