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0月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10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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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连云港惠之 (略) 项目 | (略) (略) 浦南镇尹巷204国道西侧 | 连云 (略) (略) | 项目占地面积7397.09平方米,建筑面积6073.5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设置内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协议)、医学影像科、康复医学科等专业,开设病床70张。 | (一)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严禁医疗废水混入 (略) 。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与经 (略) 理后的食堂废水和 (略) 理后的医疗废水一同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理排放限值后满 (略) 理厂接管标准,接管排入浦 (略) (略) 理,总余氯接管标准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标准限值执行。尾水排放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二)使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噪声源进 (略) ,采取隔声、减震,加强管理等措施,运营期项目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 (略) 标准,其余边界执行1 (略) 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项 (略) 理站周边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小型排放标准。 (四)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餐余垃圾等。生活垃圾委托环 (略) 理;餐余垃圾交 (略) 理资质 (略) 理;废包装材料、输液瓶(袋)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标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各类医疗固废、废弃药物药品、污泥、各类化验室废试剂、废液等,须委托具 (略) 置资质的单 (略) 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同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时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07号)及医疗废物相关管理要求。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