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老城区)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宁河区(老城区)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第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 (略) )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 (略) ( (略) )排水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施工(第1标段))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 (略)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期:427日历天
(5)项目经理:陈伟征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津*8)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近五年(2019年09月19日~2024年09月18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国铁建 (略) (略)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期:427日历天
(5)项目经理:陈骞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津*1)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近五年(2019年09月19日~2024年09月18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石家庄 (略)
(2)投标报价:*元
(3)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工期:427日历天
(5)项目经理:张玉池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冀*4)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近五年(2019年09月19日~2024年09月18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 (略)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 (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戴亚玲,李海威
联系电话:022-*,022-*-806
电子信箱:
招标人: (略)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 (略)
2024年10月1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