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乐柳虹平原排涝工程(二期)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1)虹桥片排涝工程:新建白龙港节制闸(净宽1孔×30米),拓浚白龙港支河1.1公里,新建西干河护岸1.20公里;
(2)乐成片排涝工程:拆建胜利闸站(水闸净宽5孔×6米,泵站流量100立方米每秒);下移重建新三眼闸(净宽1孔×20米),新建慎乐闸(净宽1孔×30米);整治慎乐河、塘儿河、跃进北河、滨海河、东海河、陈蛎河8.21公里,拆建桥梁7座;
(3)柳市片排涝工程:拆建南宅闸(净宽 3 孔× 5 米)。
项目总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96848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涉及声环境、大气环境保护目标1处;项目涉及地表水体主要为淡溪、银溪、柳市塘河,水质保护目标为III类;涉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为乐清湾二类区,海水水质保护目标为二类水质标准。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但本工程涉 (略) 级湿地公园。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
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机械冲洗废水、施工船舶含油废水、基坑废水、施工作业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舱底油污水送船舶污水接收船或岸上的油污水接收单位接收处理,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基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现场设置移动厕所,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本工程的建设将对区域水质起到改善作用,营运期本身不产生污染物,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管理机构人员的生活污水,纳管处理,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车辆和船舶的燃油废气、施工场地扬尘以及疏浚臭气。选用低能耗、高质量低污染燃料的施工机械,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后,可最大程度地减少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本工程为水利工程,营运期无大气环境影响。
3、声环境
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施工车辆和船舶噪声,施工期噪声源具有间歇性、高强度、无规则等特点,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消失,在施工期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为各水闸、闸站设备噪声,但各闸站距离敏感点较远,对周围环境影响有限。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产生源主要为工程产生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渣考虑运至翁垟围区弃料场。施工中产生的废材料、包装袋、零星边角料等,应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加以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则对周围环境影响基本无影响。
营运期本身不产生固废,仅管理机构运行时有管理人员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周边环境和景观等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工程范 (略) 级湿地公园,工程占地引起植被损失,施工干扰*生动物生境,但施工影响受影响区域地表植被主要为人工植被及次生植被,施工结束后通过复垦和植被恢复等措施弥补,动物会在施工结束后回到原来的栖息地。河湖拓浚和围堰等施工作业引起悬浮物浓度升高,对区域水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有限。
营运期河道沿线种植绿化改善区域*生生境,通过底栖动物放流和鱼类的增值放流,可提升水生生物恢复进程。
6、海洋生态环境
项目涉海工程为胜利闸站的拆除扩建,主要为围堰施工、围堰拔桩和疏浚施工带来的悬浮泥沙影响和生物量损失。施工时悬浮泥沙入海导致水体浊度增大,透明度降低,但其影响仅限于工程周边,范围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结束后,影响也会随即消失。施工期悬沙对其所在海域浮游植物、浮游动物、潮间带生物、渔业资源的不利影响是不可避免的,经计算,不过这种不利影响是暂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结束后,底泥不再扰动,浮游生物的生存环境可以进一步恢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委托清运。营运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纳管处理。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对机械设备废气,主要选用低能耗、高质量低污染燃料的施工机械,以减少废气排放;对施工扬尘采取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配备移动洒水设备,实施洒水抑尘,有效降低扬尘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低噪声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做好临时隔声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要求施工尽可能在白天,确需晚上施工的需做好相关告知工作。营运期加强水闸、闸站的设备管理。
4、固体废物防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工程弃渣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作妥善处理。
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布置施工总平布置,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的施工尽量避开水生生物的产卵繁殖季节,施工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拓浚施工严格按要求分段进行,有利于底栖动物的迁移。营运期河道沿线种植绿化,开展底栖动物放流和鱼类的增值放流。
6、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选择低潮时施工,减少悬浮泥沙产生量。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按报告要求进行处置,减少或避免环境污染,影响生态。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加强对各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禁止随意进入工程区以外的区域,尽可能减少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做好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与环境监理工作。拟建工程实施将对生物资源造成一定的损失,建设单位应进行生态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采用增殖放流和底播增殖等多种方式,具体由当地渔业主管部门意见统筹安排。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乐清乐柳虹平原排涝工程(二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略)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本工程的实施, (略) 乐柳虹平原排涝体系建设, (略) 乐柳虹平原河网调蓄和排涝行洪能力,有利于保障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工程的实施可促进平原河网水体有序流动,有效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本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占用土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河网水质、水生生态及湿地公园的影响。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充分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减缓,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工程建设可行。
六、征求意见内容
本项目环评信息 (略) 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开。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及公众意见反馈途径:相关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表达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5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交通 (略) ;
地址: (略) 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2、3、4幢16-19楼;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7 *;
(2)环评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联创街199号3号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 *;
(3)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民中心( (略) 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幢3楼229窗口;
联系方式:0577 *。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环 (略) (略) 网站(http://**)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略) 交通 (略)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