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被继承人:玉梅暖,女,身份证号:#xxxxxxxx0041。
被继承人:覃克勤,女,身份证号:#xxxxxxxx0011。
玉梅暖、覃克勤名 (略) 坐落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 (略) 96号1号楼202号房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环房权证思恩字第#号,环房思恩共字第#-1号,房屋建筑面积:161.22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39.47平方米,持有100%产权。被继承人玉梅暖于2017年1月12日去世,被继承人覃克勤于2024年10月30日去世,合法继承人为:
覃战华(身份证号:#xxxxxxxx0044),与被继承人关系为:女儿;
玉爱五(身份证号:#xxxxxxxx1320),与被继承人关系为:儿媳;
谭钰文(身份证号:#xxxxxxxx0019),与被继承人关系为:孙子;
经继承人协议约定,由谭钰文继承玉梅暖、覃克勤以上不动产产权份额,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9日)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转移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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