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渤 (略) 2025-20 (略) 场井场砸导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略)-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略) 场,按照建设方(新疆油田吉庆油 (略) )和钻井公司的要求,进行井场砸导管服务作业,作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打桩机、装载机、导管等设备物料和人员全套服务。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估算金额 (略)元(不包含增值税),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服务商。
2、服务标准: (略) 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 (略) 运输条例
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质量及考核执行现行国家、行业、中 (略) 、股份公司相关规定及现时有效的质量标准。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项目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3、服务地点: (略) (略) 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2026年6月30日止。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未完毕,则该井服务期限顺延至该井服务完毕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招标人在单井服务完成后 在钻井现场验收项目成果,验收采用现场双方共同验收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 (略) 2023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其他生产辅助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首次参与招标人项目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供应商。
3、拟投入本项目设备、人员要求
(1)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打桩机(或打桩架)至少 1 台,平板挂车至少 2 台,装载机(或抓管机)至少 1 台。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打桩机(或打桩架)须是自有设备,提供自有设备发票;
平板挂车和装载机(或抓管机)提供自有设备发票(外租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自有设备发票)。
(2)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至少 1 名,另外打桩机操作员至少 1 名,装载机(或抓管机)操作员至少 1 名,电焊工至少 1 名。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所有人员台账、劳动合同、身份证扫描件、HSE证,工伤保险证明(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的一种),电焊工提供电焊工证。
4、投标人承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保障能力,承诺负责地方工农关系协调等工作;
提供承诺书。
5、投标 (略) 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3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没有发生重大重组、诉讼等影响正常履约或带来纠纷事项的情况承诺书。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 (略) 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年12月2日8时0分到 2024年 12月6日 17时 0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汇报到账时间为准,汇款须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
3、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汇款凭证及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招标项目联系人确认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方式,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并及时与招标项目联系人确认邮件已送达。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略) 总行营业部
户名:中 (略) (略) (略)
账号: (略)(略)
汇款请标注:渤钻三钻 (略) 场砸导管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12月 20日 11时 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 2024年 12月 20日 11 时 0分
开标地点:西北项目部吉庆项目组会议室(新疆吉木萨尔县)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 (略) (http://**)上公布。
招标人:中 (略) (略) (略)
地址:天津大港 (略) 1066号
联系人:邓春华
电话:022-(略)
电子邮件:*@*ttp://**
注:投标人将购买发票截图发至指定邮箱时,标题请写明: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收件人确认是否收到邮件。(如需开具发票,请下载附件“开票申请”一并发至指定邮箱,不发回默认不开具发票,将不再补开。)
(1)请投标人务必于购买本项目时,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项目联系人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联系人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开票申请函内容进行开票,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联系人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联系人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