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潮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新乡仁美里—后楼第三期修缮工程建设方案及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实施新乡仁美里—后楼第三期修缮工程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4〕57号)的文件精神,为避免植物、树根对文物保护单位新乡仁美里建筑墙体及屋面造成严重的破坏,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推进新乡仁美里的修缮,同意新乡仁美里-后楼第三期修缮工程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 (略) 潮安区凤塘镇新乡村仁美里。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拆除1-4 轴后加建的墙体、楼梯、清理杂物工程及砍伐树根工程;在1-4 轴范围内对首层地面、二层楼地板、屋面进行修缮;同时对立面外墙、内墙、隔墙、天花及木门窗进行修缮,并对1-4 轴范围内木结构进行桐油漆、防腐、防白蚁工程处理;配套复原传统造型陶管、排水工程及栏杆清洗、修复等其它工程;对二层 4-9 轴楼地板进行修缮。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746.*元,其中:工程费用67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元,预备费用32.*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缺额部分由区财政按规定程序拨付。
四、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五、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04-01-*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请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七、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0﹞2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