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梁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怀集县梁村镇省级文明村提升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高标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同意怀集县梁村镇省级文明村提升工程。(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6-*-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怀集县梁村镇光明村、洊水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面约4366平方米,新 (略) 面约1780平方米,排污暗渠建设,改造无障碍公共厕所2间,篮球场喷涂地坪漆978平方米,更换篮球架球板2个,室内墙面抹灰、重新铺装瓷片,新建宣传栏10个,更换指示牌,村史馆室2座外立面清洗、安装扣条天花、台阶修复、抺灰、楼面防水、指示牌安装,平整场地3369平方米,新建垃圾分类亭3座,12套健身器材迁移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96.*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85.*元、设计费4.*元、监理费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2023年怀集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解决。
五、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请完成投资概算编制后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报我局审批,并依法进行招标工作。
六、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此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不得超规模建设。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附:怀集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