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教育局等11部门《关 (略)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意见》(娄教发〔2018〕16号)要求,为规范我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管理,确保研学实践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及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进行公开遴选,并建立新化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推荐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与遴选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具备法人资质,证照齐全。
2.基地(营地)在新化县境内,应避免人口密集、周边娱乐场所密集地区。
3.基地(营地)原则上开办两年以上,无任何安全事故。
4.基地(营地)要有单团接待200人以上学生团队的能力。
5.基地(营地)要有专业的研学活动场地,确保学生活动设施的安全,特殊设备需具备主管单位的检测验收报告。
6.营地须能同时容纳200人(含)以上,并具备生活硬件设施,符合安全、卫生和舒适的基本要求。有学生食堂,实行营养配餐,用餐卫生、方便快捷,食堂食品、饮水管理规范、安全;学生宿舍应配有淋浴设施、床铺及床上用品、空调、存储柜等;住宿场所应配有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学生安全,安排保安人员昼夜值班巡逻,保障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7.基地(营地)要开发研学课程,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学科实践教育的重要载体。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围绕红色革命传统、祖国美好河山、传统历史文化、现代科技发展、时代社会变迁等内容,开发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8.基地(营地)须配齐管理人员、活动策划人员、讲解员、食宿管理员、安保人员、服务人员等,保障研学旅行活动顺利开展。要有为学生提供课程服务和动手实践活动的研学导师,负责学生的研学旅行课程教学指导、生活管理、综合评价和服务保障。
9.基地(营地)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1)场所设施科学。便于集中管理,便于承运汽车安全进出、停靠,有健全的公共信息导向标识,并符合《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0001)的要求,有安全逃生通道,能为学生开展各类型课程的场所提供全程安全监控体系。同时,要避免安全系数相对较低的开阔景区。
(2)制度保障完善。要建立研学旅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包括《研学旅行指导教师安全培训计划》《研学旅行餐饮安全管理办法》《研学旅行住宿安全管理办法》《研学旅行乘车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须知》和《研学旅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3)管理责任落实。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研学旅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要定期检查基地设施的安全。
(4)过程监管有序。要形成完整的课程操作流程,做到活动前有安全辅导、活动中有安全监督、活动后有安全疏散等。
(5)组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食品安全责任险。
10.实行门票优惠政策,爱国主义教育场馆(区、点)门票按照规定全免,其他场馆(区、点)、基地(营地)门票优惠原则上要低于社会旅游团队价格和学生门票的价格。收费标准有公示。凡与第三方承办机构(企业)合作的,必须签订合同,研学项目、服务和时间长短一致的,收费标准必须一致。
11.研学旅行结束后,基地(营地)要及时组织研学导师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对课程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研学旅行总结报告,提交学校和教育主管单位。
二、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营地)遴选程序
1.书面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于2024年3月11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报告、申报表(见附件1)及汇总表(见附件2);
(2)资质证照正副本(含工商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基地概况介绍;
(4)课程体系;
(5)研学指导老师资料;
(6)安全保障制度;
(7)收费优惠政策及收费标准;
(8)主要荣誉;
(9)研学旅行服务质量承诺书。
2.县教育局初审。县教育局对各申报单位的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目录管理考查名单。
3.联合考察评估。县教育局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初选入围的基地(营地)进行实地考查评估,主要考核基地(营地)的资质证照、制度建设、场馆设备、指导老师团队、课程体系等内容。
4.专家评选审定。专家组对申报材料、机构负责人陈述情况、基地(营地)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5.认定结果公示。县教育局根据专家组意见确定基地(营地)目录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日,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进入基地(营地)目录。
6. (略) 及以上命名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不参与遴选,可直接挂牌。
附件(可点击下载)
新化县教育局
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新化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