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无人炊智慧厨房电器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情况 | |||
项目名称 | 无人炊智慧厨房电器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双凤经 (略)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碧源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凤经济开 (略) 99号,占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约*m2。购置注塑机等相关生产设备,新建无人炊智慧厨房电器生产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重点产尘部位应设置移动式全封闭围挡,醒目位置安装扬尘远程监控,工 (略) 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均需达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冷却塔定期排水。保洁废水、生活污 (略) 理后与冷却塔定期排 (略) (略) ,排入蔡田 (略)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蔡田 (略) 理厂接管限值要求(接管限值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三)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采用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排放限值及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 (略) (口)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0.179t/a。 (四)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五) (略) 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不合格注塑件、金属边角料、不合格金属结构件、不合格零部件等收集后外售;含油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后,委托有资单位定 (略) 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长丰县政务服务南部中心县生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