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拍卖行(宁夏)有限公司关于两套房产租赁权的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4年1月29日上午10:00在中拍平台(http://**)进行网络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元/年) | 租赁期限 | 保证金 |
标的1 | (略) 兴庆区新华街273号办公房(4-6层)租赁权 | 约1232.75 | * | 3年 | 2万元 |
标的2 | (略) 红寺堡区杨黄路与文化街交叉口附近的宁夏 (略) 所在厂房租赁权 | 约1900 | 70000 | 3年 | 1万元 |
注:所示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租赁方面具体事宜与委托人确认。 |
二、竞买条件:
1.有意参拍的竞买人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单位;
2.竞买人无不良信誉记录(需出具中国“信用中国”网站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查询结果);
3.提供无经济纠纷承诺书,保证无任何合同纠纷、债务纠纷问题,且最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严重违约及违反法律法规问题;
4.与委托人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中有违约情形的意向竞买人禁止报名参拍。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人请于2024年1月28日16时前向昂利拍卖行(宁夏)有限公司缴纳相应的拍卖保证金至指定账户:
户名:昂利拍卖行(宁夏)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户行:宁夏银行阅海支行
未成交者拍卖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人。
四、报名方式:
可选择中拍平台网络报名(http://**)或现场报名( (略) 办理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地址:宁夏回族 (略) 兴庆区国际贸易中心B栋B1003室
五、付款要求(重要提示:此付款方式不可议!)
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证件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佣金及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拍卖人指定账户。
六、标的展示与咨询:
预展时间及要求: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张经理 *
七、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公告所标示的不动产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3.本次拍卖部分标的物的数据可能与实际面积、数量和质量存在差异,拍卖人对标的物的面积、数量和质量不做任何保证,竞买申请人应在申请竞买前到现场仔细核实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拍卖标的清单内所示的面积、数量和质量仅供参考,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同时不因实物的增减而增减成交价款。
4.拍卖标的成交日前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采暖费、燃气费等)由委托人承担,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看样、交割手续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办理。
备注:竞买人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交纳软件使用费,线上支付标的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软件使用费上限为10万元,详见中拍平台收费规则),否则平台将依约锁定该账号致其无法使用。
昂利拍卖行(宁夏)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