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的有关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8月19日公开遴选3家土地评估机构对下列宗地进行了土地价格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参照《 (略) (略) 场地价评估工作委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增加公开遴选2家土地评估机构对该宗地进行土地价格评估。现将增加公开遴选土地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位于都安县 (略) ,规划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102.244亩,其中净出让用地面积91.615亩,非出让用 (略) (略) 和广场用地10.629亩;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代码#,兼容5%-10%商业,并配套建设商业综合体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和零售商业用地。
二、评估目的
为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三、土地评估机构遴选方式
采取公开抽签方式,在报名参加的土地评估机构中抽签2家进行委托评估。
四、参加抽签的土地评估机构要求
1、2024年度在都安瑶族自治县 (略) 进行执业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
2、有意承担上述土地评估项目的土地评估机构持申请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和土地评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公开抽签。
五、抽签时间、地点
1、抽签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下午16:00
2、抽签地点:都安瑶族自治县 (略) 一楼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 (略) 14排8号)
六、评估费支付标准
该宗地公开遴选委托5家(包括原公开遴选3家和增加公开遴选2家)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地价评估。根据5家评估机构的地价评估结果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计算其余3家估价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取高于并最接近此算术平均值作为采用评估结果。
采用评估结果作为备案的评估机构按50%支付土地评估费,其余4家按上述计费基数的30%支付土地评估费。支付标准按照物价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桂价房字[1999]086号)支付。
七、注意事项
1、上述评估标的进行整体抽签。本项目评估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从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抽签活动的土地评估机构中公开抽签三家土地评估机构承担上述评估标的的地价评估事宜。
3、评估机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4、未派员按时参加现场抽签的土地评估机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承担评估项目资格。
5、中选的土地评估机构须在2024年10月23日下午下班前提供土地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到期不能提供评估报告,我局将拒绝支付评估费,并保留违约责任追究权利。
联系人: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 联系电话:0778-#
都安瑶族自治县 (略)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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