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3GZCGC04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固镇武警队独立支架型巡逻通道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公告更正、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公告更正:
1、采购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一)、采购文件更正:
1、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第38项其他要求“6质保金缴纳数额:工程结算审计审定金额的3%,时间:工程结算审计后,方式:银行转账或见索即付保函或按质保金缴纳比例由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标成交人选择缴纳质保金的,招标采购人不得在支付合同价款过程,再扣除质保金。”更正为:“质保金缴纳数额:工程结算审计审定金额的3%,时间:结算审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方式:银行转账或见索即付保函或按质保金缴纳比例由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标成交人选择缴纳质保金的,招标采购人不得在支付合同价款过程,再扣除质保金。”
2、采购文件合同内容”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完成工程量50%,支付合同工程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70%;经结算审计后付至项目审计结算价的100%.”更正为:”按工程进度支付,完成工程量50%,支付合同工程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85%;经结算审计后付至项目审计结算价的100%。(质保金缴纳数额:工程结算审计审定金额的3%,时间:结算审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方式:银行转账或见索即付保函或按质保金缴纳比例由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标成交人选择缴纳质保金的,招标采购人不得在支付合同价款过程,再扣除质保金。)”
3、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固镇县公安局
地 址:固镇县 X013 与杨庙路交口东10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怀远县央宝坻商铺 S113(新城派出所旁)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斌(采购人代表)、张雨(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