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水性涂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略)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安 (略) 水性涂料迁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 (略)
三、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经济开 (略) 西侧
四、项目基本情况
租赁舒城县城关镇二道圩汽车配件厂生产厂房和综合楼共5300m2,搬迁和购置搅拌罐、高速分散机、电子称、腻子粉搅拌缸、除尘等设备用于水性涂料和腻子粉的生产,形成年产100吨天然真石漆(水性)、100吨内墙涂料(水性),100吨外墙涂料(水性)和2000吨腻子粉的生产能力。
五、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视为允许类项目。
(二)规划符合性
根据《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用地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的鼓励允许类项目、限制引进类项目和禁止引进类项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视为允许类。
六、产污环节
水性涂料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类型 | 产生环节 | 污染物 | 污染因子 | 处理措施及排放去向 |
废气 | 投料搅拌 | G1投料搅拌粉尘 | 颗粒物 | 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 |
G5投料搅拌废气 | VOCs | |||
灌装 | G2灌装废气 | |||
投料搅拌 | G3进料粉尘 | 颗粒物 | 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15m排气筒排放 | |
包装 | G4包装粉尘 | 颗粒物 | ||
卸料搬运 | G6装卸粉尘 | 颗粒物 | 厂房内沉降 | |
废水 | 员工生活 | 生活污水 | pH、COD、BOD5、SS、NH3-N、TP、动植物油 | 经厂区隔油池隔油+化粪池收集后排入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设备清洗 | 设备清洗废水 | / | 收集后作为生产配比用水,不外排 | |
噪声 | 生产设备运行 | 噪声 | / |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 |
风机运行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风机;加装隔声罩 | ||
固废 | 拆包计量 | S2废包装桶 | / | 桶盖密闭,直立放置,厂家定期回收 |
S1废包装袋 | / | 收集后外售 | ||
废气处理 | S3废布袋 | |||
S4除尘灰 |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
S5废活性炭 |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粉尘、投料搅拌废气、灌装废气、进料粉尘和包装粉尘,根据各股废气的成分及其性质选择相应的废气处理方式。(1)投料搅拌和灌装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处理方式为:投料口上方和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配合风机收集进入收集管线,经过“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1)外排。(2)进料和包装工段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处理方式为:投料口上方和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配合风机收集进入收集管线,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DA002)外排。
2、地表水环境:(1)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2)项目废水为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暂存于吨桶中,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隔油池隔油+化粪池收集后, (略) (略) 。
3、声环境: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并采取消声、基座减振等措施降噪;通过厂房隔声,减少项目在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地下水环境:源头控制,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分区防治措施,结合建设项目各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的布局,划分污染防治区,提出不同区域的地面防渗方案,给出具体的防渗材料及防渗标准要求,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建立场地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5、固体废弃物:①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规定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②一般固废暂存在厂区内现有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采取的防渗措施需满足一般防渗区要求。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八、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在厂界外没有出现浓度超标点。因此,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综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确定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100m范围。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九、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品,采取一系列技术和管理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其使用风险本项目企业需加强管理,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建设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使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能有步骤、有秩序采取各项应急措施,并与当地安全防火部门、紧急救援中心等应急预案衔接,统一采取救援措施,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建立应急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
十、总量指标
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26t/a;VOCs 0.027t/a。废水中COD、*不需申请总量,颗粒物从烟粉尘指标从舒城县2015年城区燃煤锅炉淘汰项目(减排量781吨)替代解决,VO (略) 舒城县汪龙斌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项目(减排量VOCs0.64吨)和安徽胜利 (略) 2022年度(减排量 VOCs142.*吨)替代解决,详见附件。
十一、环评总体结论
安徽 (略) 安 (略) 水性涂料迁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位于 (略) 舒城县经济开 (略) 西侧,选址符合区域规划及政策要求;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本项目为涂料制造类,工艺可靠、稳定,技术先进,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项目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本项目在落实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