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1
二、项目名称:长宁县教体局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 (略) | (略) 中江县凯江镇凯江东路四段2220号 | 703,795.2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其他纸制文具 | 纸、纸质品及印刷品 | 悠洁雅 | 1、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2、核心产品为:大作文本 | 1.00(项) | 703,795.20 | 703,795.2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秀芳、梁铮、吴道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该项目在最终报价环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且为最低报价。根据采购文件5.3.9规定,结合供应商响应文件情况,四川 (略) 和 (略) 并列第一名。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条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结合财政部国库司留言编号6224-*的留言回复,谈判小组经采购人授权,参照87号令第68条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在最后报价并列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经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为:第一名 (略) 、第二名四川 (略) 、 (略) (略) 。由于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序问题无法在电子评审系统的排序环节处理,评审报告的“十九、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有误,本项目成交结果请以更正后的结果公告为准。
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海路二段1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 (略) 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联系方式:0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女士
电话:0831-*
(略) 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3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