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表面处理工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表面处理工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蓬江 (略) 140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0-*
传 真: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表面处理工艺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 (略) 鹤 (略) 59号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广东智环 (略) |
项目概况 | 本次技改 (略) 板的生产产能, (略) 板生产规模仍为*平方米/年,包括高密度互 (略) 板*平方米/年、多层挠 (略) 板*平方米/年、刚挠结 (略) 板*平方米/年,均为厚铜板。技改后,仅调整产品表面处理工艺的比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处 (略) (略) 进入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民族河;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沉渣池预处理达到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进入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民族河。本技改项目不会对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的废水处理工艺造成严重冲击,影响其外排废水水质。 (2)废气:技改项目的硫酸雾、氰化氢废气分别通过1套碱液喷淋装置和1套碱液+次氯酸钠喷淋装置处理后,再通过两个4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在采取措施后,废气污染物中硫酸雾和氰化氢均实现了排放量较技改前减少。本次技改项目不会增加对周边大气环境的不良影响。 (3)噪声:根据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特点,分别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以保证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技改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 (略) 收集处理,各种废边角料、包装材料等一般 (略) 综合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将交由区域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采取上述防治和处置措施后,本项目技改后全厂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项目在车间、仓库、罐区设有截流收集设施,如防泄漏托盘、导流沟、收集池、围堰;项目在厂区内设有总容积4800m3的事故池,并在雨水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及雨水回抽泵,设置三级防控体系。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内设有的事故应急池,可作为项目第三级截流收集设施。在建设单位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的基础上,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