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略) (略) 管理局采购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 (一)大楼的日常巡查、保养、清洁和管理。 (二)大楼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运行和管理。 (三)物业管理服务区域24小时保安保卫、视频监控、安全巡查、消防设备安全及公共秩序维护。 (四)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交通秩序维护与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 (五)大楼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食堂、部分办公室内部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办公室窗帘清洗及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收集清运,中标人联系环卫出渣或自行用车清运到指定垃圾站。 (六)大楼各种会议服务、卫生保洁、会场布置、会议物品保管、政务接待等,会议室窗帘清洗。 (七)大楼职工食堂全年(包括工作日、周末、节假日)早、中、晚三餐工作餐(晚餐原则上为值班加班人员工作餐)食材加工,大楼食堂(含厨房操作间)的卫生保洁、日常养护、运行和管理,有完善的餐饮相关制度,以及反食堂浪费工作。 (八)大楼本体及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墙面、地面、雨棚、廊柱、门窗、桌椅, (略) 、电气设备及照明,用水、 (略) 和设备设施等。 (九)大楼附属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略) 、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停车场等。 (十)卫生间、值班室卫生用品、盥洗间用品的更换,值班室被套床单每天清洗更换。 (十一)大楼内各办公室调整及办公设备家具搬迁、搬迁后的布线(不含材料)等。 (十二)采购人安排的各项参观接待工作(含涉外服务)。 (十三)协助大楼区域内的各类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施工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中标人应建立严格规范的应急体系,以便应对突发的传染性疾病、火灾、治安、停水、停电、停气、重大事件等紧急、突发情况;当紧急、突发情况发生时,中标人须积极配合采购人的工作。 (十五)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十六)本招标项目服务范围包括 (略) 管理局办公楼、停车场(以下简称“大楼”),服务面积约300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停车场及附属房屋约为1000平方米(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设备设施明细,以中标人进入后双方现场交接为准,实际面积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 服务要求: 1.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2.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餐饮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员工培训等制度健全。 3.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4.设有服务接待办公室,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5分钟内,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5.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6.实行定期采购人评议,每半年至少1次征询采购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采购人满意率95%以上,有效投诉率年发生频次小于2次,处理率100%。 7.物业档案资料齐全,查阅方便。 8.杜绝火灾责任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9.环境卫生清洁率达100%、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100%、房屋、门窗完好率100%、设备完好率100%、智能化系统运行正常率98%、零星维修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1%、服务有效投诉≤1%,处理率100%、外来人员满意率95%、内部职工服务满意率95%。 服务时间: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4个月,24个月内服务标准和价格保持不变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