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水泥配料用粘土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 (略) 年产24万吨水泥配料用粘土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29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年产24万吨水泥配料用粘土矿采矿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南城县上唐镇河塘村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单位 | 南昌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由露天采场、运矿道路等组成,矿区总面积为0.2057km2,坐标为东经116°42′00″~116°42′40″,北纬27°23′53″~27°24′25″。开采范围由20个拐点圈定,标高为+173.5m—+115.0m。矿山建设主要由主体工程(露天采场)、公用工程(矿山道路、供水)、排水工程(截排水沟)、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固体废物、生态修复与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开采方式为利用液压挖掘机山坡露天机械式开采,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开采方法,并须做到“采剥并举,剥离先行”。开采时序为+163m台阶→+155m台阶→+147m台阶→+139m台阶→+131m台阶→+123m台阶→+115m台阶,分级开挖,开采规模为24万吨/年,开采的矿石直接送至水泥厂内。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2万元(占总投资31.5%)。服务年限为19年2个月,定员8人,由水泥厂内人员调剂,年工作天数250天,采取单班8小时工作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主要为矿区采场淋溶废水,道路、原料装卸喷洒降尘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道路、原料装卸喷洒降尘废水由于蒸发、矿石吸收、进入土壤(岩石)、被石料带走等原因全部损失耗尽,不外排;项目在矿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平台与1个清洗废水沉淀池(16m3),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进入清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在采场周边布设截排水沟,雨水通过2条截水沟收集进入2个100m3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放,采场淋溶水经排水沟收集至矿坑及2个100m3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矿区降尘、车辆清洗,多余部分溢流后经矿区周边小溪沟最终汇入彭武水(上唐河),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矿区不设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矿山的生活及办公设施全部设在水泥厂内,生活污水纳入已建成的水泥厂生活设施中。 废气主要为开采工序产生的粉尘,机械燃油废气及装卸、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机械燃油废气在空气中扩散不断降低;开采工序产生的粉尘及装卸、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开采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在道路、原料装卸及成品装载运输工序采用洒水降尘、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超速,采用封闭式车辆或尾斗加设顶盖、严禁夜间运输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无组织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主要为剥离、铲装等工序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及运输噪声等,项目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加强保养、隔声等措施后,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投入运行后,建设单位运输车辆应集中在白天运输,同时严格控制运输车辆通过居民点时车速小于30km/h,运输过程中在居民点区域应尽量减少鸣笛,避免车辆运输噪声对沿途居民点的影响。 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及废石、沉淀池污泥和生活垃圾。剥离表土及废石、沉淀池污泥,采用汽车运输至生产线作为硅质校正料使用或暂存于矿区已形成的最低开采平台面用土工膜覆盖,以供日后土地复垦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尘、防雨淋、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