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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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 日期 | 公告 日期 |
1 | 平数政环评决字(略)-22 | 关于《承德天 (略) 植物提取物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年10月31日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 |
附件:
审批意见:
平数政环评决字(略)-22
关于《承德天 (略) 植物提取物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承德天 (略) :
《承德天 (略) 植物提取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承德天 (略) 植物提取物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2-(略)-89-01-(略))选 (略) 北五十家子镇北五十 (略) ,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比例4.8%。项目租用 (略) 空置厂房改建精提、精制车间一座,建设精提、精制生产线一条,年加工苦杏仁苷等提取物500吨,其中年产杏仁苷300吨,香菇提取物100吨,山楂提取物100吨。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 (略) 置。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破碎、筛分、混合、除铁、包装等各产尘点位设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1套布袋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山楂提取物喷雾干燥废气经水 (略) 理后经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非(略)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成 (略) 为封闭的车间,各种成品均采用包装方式,成 (略) ,定期清扫,精提、精制车间封闭,并定期洒水降尘,滤饼堆存 (略) ,加强车间通风,项目生产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略)醇的输送采用管道输送,通过各功能阀门控制,以便控制(略)醇的挥发量工艺产生的(略)醇回收,(略)醇储存于(略)醇罐内,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略)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表A.1限值要求。
2.噪声:项目通过采取厂房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安排各设备的位置,设备安装在室内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要求。
3.固废:滤渣、滤饼,集中收集后外售周边农户;除铁过程产生的含磁物质交由环卫部 (略) 理;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去色工艺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 (略) 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承德 (略) (略) 置。
三、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 (略) (略) (略) 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 (略) 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