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关于〈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集中供热及背压式余热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报批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集中供热及背压式余热利用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内,为石油石化产业园提供采暖及工业用汽。厂址东距 (略) 约70千米,东侧为中泰PTA项目锅炉岛,南侧为未利用地,向西留有扩建端,北侧紧邻中泰大道,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5°21′ *** ″,北纬41°53′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建设3台320t/h高压、高温循环流化床锅炉(两用一备)及2台39MW高压、高温背压式汽轮机;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装置。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6.24亿千瓦时,供电量约5.18亿千瓦时,年供热总量 *** 万吉焦。本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 %。
二、根据新疆 (略) 编制的《库尔勒石油石化产业园集中供热及背压式余热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 (略) 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2〕 (略) ),自治区排污 (略) 关于《报告书》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审查意见(新环排权审〔2022〕 (略) ),本项目符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热电联产规划(2021-2030)》及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 (略) 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脱硝+电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略) 理后,由150m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 (略) )中提出的“ (略) 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基准含氧量6%,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应满足《 (略) 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中表1 (略) 标准限值要求。
强化无组织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在煤仓、灰仓、碎煤机室等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分别通过30m、28m、30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循环冷却排水用于脱硫系统、输煤冲洗系统、煤场喷洒、渣仓搅拌、喷雾除尘;含煤废水经沉淀和粗分离 (略) (略) 理,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脱硫废水经废水泵打 (略) 理系统,经中和箱、沉降箱、絮凝箱、浓缩澄清池、净 (略) 理后,冬季回用于湿式除渣, (略) 区喷洒;锅炉酸洗废液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三) (略) 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强化辅机冷却塔、事故油池、事故水池、脱硫事故浆液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定期排查风险,杜绝发生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地下水。 (略) 区下游区 (略) 区周围土壤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 (略) 置 (略) 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要求管理。
(五)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3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演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防范环境风险。
(七)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编制和报备施工期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定期提交监理报告,并将环境监理情况纳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
(八)工程建成后3至5年内,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根据后评价结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环保措施。
四、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取得(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且稳定达标排放。要严格按照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完成减排项目削减量的承诺函》(巴政函〔2022〕 (略) )要求,落实氮氧化物削减措施。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
六、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 (略) 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略)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 (略) )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略)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略) (略) ,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