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3-20
项目名称:望谟县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望谟县五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扬尘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采取的措施有:①施工现场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 (略) 行驶,严禁物料、泥土和 (略) 道路;②洒水抑尘、缩短土方作业起尘操作时间。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5.5m/s以上)天气,应停止作业,施工时作业面 (略) ;③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定时清扫现场。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米范围内等。2.废水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的施工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冲洗水、喷洒废水,项目设置临时沉淀池(2m3),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降尘等,不外排。为减小施工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沉淀池应做好防渗措施(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混凝土280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抗渗涂层结构1.2m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临时沉淀池待施工结束后填平停止使用;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周围居民,不在厂区食宿,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如厕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以20L/人?d计,施工人数为10人,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m3/d,经化粪池(5m3)收集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 (略) (略) 排入望谟县谭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望谟河;施工期如遇大到暴雨天气,地表径流会冲刷一定量弃土、垃圾、建筑砂石等夹带泥砂、油类等污染物,随雨水冲刷排入周边沟渠或河道,因此施工期间渣土存放应统一管理,进行覆盖,如遇暴雨天气停止施工。3.噪声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防治措施:①对木工、钢筋尽量采取异地加工的方式,确需现场加工的需先搭建全封闭施工棚,在全封闭施工棚内进行木工、钢筋等加工作业;②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禁止使用噪声严重超标的设备;③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不得大声喧哗,控制人为噪声;④对钢管、模板、脚手架等构件装卸、搬运、架设等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弃;⑤采用低噪声设备、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对施工作业中的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装置;⑥施工中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避免由于性能差异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⑦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施工;⑧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施工场地进出口布置在厂区东侧;⑨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避免噪声局部声级过高;⑩施工前期在厂界四周修建2.5m高围墙。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机械定期到修理厂保养维修,项目施工现场不进行机械保养,无机修废机油产生。(1)施工弃土环评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可知,土石方开挖量为*.2方,建设单位采取高挖低填的作业模式,土石方回填量为8453.0方,弃土产生量为*.2方。环评要求:本项目回填土石方堆放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合理堆放,并制定合理的土石方调配方案,避免土石方堆放超高超重;施工期间不能及时回填和清运的土方应使用塑料薄膜遮盖,避免扬尘、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施工弃土堆放点四周需设置导流明渠,将雨水引导至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剩余土石方及时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弃土场堆放,严禁随意丢弃。(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109.9t,分拣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铁块、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可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对于其中的碎混凝土块、碎砖块等可以作 (略) 基础垫层使用;对无法进行利用的建筑垃圾,建设单位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运输过程中对车辆加盖篷布严禁散落。(3)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4)沉淀池沉渣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沉积物,主要为泥沙等,不含其他污染物,产生量约为0.2t,定期清掏后可用于回填厂区坑洼部分。(5)设备安装垃圾环评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可知,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约为15t,多为塑料、纸壳等包装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处理,能回收的交由废品收购站,不能回收部分清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6)废油漆桶项目管理用房装修过程中产生一定量废油漆桶(约为0.5t),废油漆桶属于HW49其它废物(代码:900-041-49),集中收集后立即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㈡营运期1.废气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包括投料、除杂、粉碎、筛分、制粒冷却、包装过程产生的生产粉尘,锅炉产生的燃烧烟气,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化粪池及垃圾收集点产生的恶臭气体。(1)生产粉尘项目物料运输过程采用封闭,即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生产粉尘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投料、除杂、粉碎、配料混合、筛分、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生产*.11t/a配合饲料,环评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132饲料加工行业系数手册》中“132饲料加工行业系数表”计算得到项目产生粉尘2.59t/a。根据生产工艺设计情况,生产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收集效率为95%,除尘效率为99%,总风量为1000m3/h)处理后引至40.5m高的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则集气罩收集粉尘量为2.461t/a,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量约为0.0246t/a,本项目年运行时间为2640h,排放速率为0.0093kg/h,排放浓度为9.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未被集气罩收集生产粉尘量为0.129t/a,呈无组织扩散于生产加工厂房内,本项目年运行时间为2640h,排放速率为0.0489kg/h,项目生产加工厂房建筑面积2770.8m2,生产车间单层高度为5m,则无组织粉尘所处场地容积约为*m3,加工厂房内设置通风换气系统,每15分钟换气一次,环评经计算,加工厂房外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为0.8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并且建设单位通过降低生产负荷、确保粉尘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等措施后,粉尘大部分沉降于厂区地面,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2)燃烧烟气项目设有一台2.5t/h的生物质锅炉为生产工序提供蒸气,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物质颗粒的用量约为547.51t/a,锅炉年平均运行时间1188h,生物质颗粒完全燃烧的情况下,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Ox、SO2。环评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430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中的生物质锅炉产污系数计算得到颗粒物、NOx、SO2产生量及产生浓度分别为273.76kg/a(80.13mg/m3)、558.46kg/a(163.46mg/m3)、558.46kg/a(163.46mg/m3)。锅炉燃烧烟气经引风机引至多管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70%)除尘降温后再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处理,最终由一根38.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则颗粒物、NOx、SO2排放量及排放浓度分别为0.246kg/a(0.07mg/m3)、558.46kg/a(163.46mg/m3)、558.46kg/a(163.46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3)食堂油烟项目营运期食堂内有24人就餐,食堂设2个基准灶头,食堂每天工作按5小时计,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划分为小型规模。根据相关资料和调查统计,一般食用油消耗系数为30g/人?d,食用油消耗量为0.72kg/d(237.6kg/a)。烹饪过程中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1.2%,即油烟产生量为0.086kg/d(28.38kg/a)。为降低食堂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每个基准灶头上方设置集气罩+小型油烟净化器对食堂油烟进行收集净化处理后经油烟管道引至楼顶1.5m高处排放。引风机总风量按4000m3/h计,则食堂油烟产生浓度为4.3mg/m3,小型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按60%算,则油烟排放量为11.352kg/a、排放浓度为1.72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排放标准,项目所在地环境较为空旷,空气扩散条件较好,油烟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汽车尾气项目进出车辆较多,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THC,为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平时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使其能够正常地运行,提高设备燃料的利用率,同时加强管理,减少怠速时间,减少尾气排放量。车辆在 (略) 程短,排放量较小,经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5)恶臭气体项目设有防渗化粪池1个,对项目区内的废水进行处理,防渗化粪池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项目污水量不大、污染物浓度低,恶臭气体产生量小,且化粪池采用地埋式设计,加盖密封,化粪池周边种植有大面积绿植,恶臭气体经物理阻隔及植物吸附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对于生活垃圾产生的恶臭气体,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防止产生恶臭气体等二次污染,项目生活垃圾恶臭气体产生量少、浓度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2.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锅炉用水为当地自来水,厂区内不设置纯水制备设备,建设单位采用定期清洗锅炉水垢的方式,不涉及锅炉废水排放;项目机修过程采用干式作业,无机修废水;生产车间及设备采用清扫方式,无清洗用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系,雨水经厂 (略) 收集排出厂区进入当地雨水沟。运营期废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1)生活污水项目职工共24人,均在厂内食宿,生活用水包括员工洗漱及冲厕用水、食堂用水,参照《用水定额》(DB52T725—2019)中“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平均日用水)—农村生活(少量卫生设施)”以70L/人?d计,用水量为1.68m3/d(554.4m3/a)。由于食堂用水大部分进入食物供就餐人员食用,废水产生量较小,故生活污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70%计,则排水量为1.18m3/d(389.4m3/a),其中食堂污水(约占生活污水15%,即0.18m3/d)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约占生活污水85%,即1m3/d)进入化粪池 (略) (略) 排至望谟县谭坪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进入望谟县谭坪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分析:望谟县谭坪污水处理厂位于原望谟县复兴镇谭坪村,位于项目区西南侧,与本项目直线距离3763m,主要收集望谟县县城区域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为改良型一体氧化沟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7000m3/d,目前处理规模约为6300m3/d,富余量约为700m3/d,污水处理设备运转良好,处理后的废水可稳定达标。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废水量1.18m3/d,占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富余量的0.17%,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项目所在区 (略) 已沿G552过道铺设至项目区南侧,项目区高程约为654m,谭坪污水处理厂高程约为510m,本项目污水可通过重 (略) (略) ,汇入望谟县谭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望谟河,即项目污水进入望谟县谭坪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2)锅炉用水项目采用一台生物质锅炉(蒸汽最大产生量为2.5t/h)提供蒸汽,生物质锅炉平均日运行时间为3.6h,则用水量为9m3/d(2970m3/a),蒸汽全部挥发损耗,无废水产生。3.声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刮板输送机、斗式提升机、圆筒初清筛、旋转分配器等,根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其运行噪声值可达65~85dB(A)。为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1)在设备采购选型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各种机电产品选用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外,选型还应考虑产品的声学特性(高效低噪),向供货制造设备厂方提出限制噪声的要求。对于粉碎机等噪声较高的设备与厂方协商提供相配套的降噪措施;2)要注意生产设备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3)工作人员配备隔声防护用品如耳塞等;4)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将生产设备安装在远离环境敏感目标的一侧,禁止夜间22:00-6:00、午间12:00-14:30进行生产运行;5)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在全封闭的厂房内;6)对于振动大的设备(部件),应配备减振装置或使用阻尼材料;7)加强进出站车辆管理,厂区内限速、禁止鸣笛,特别严禁夜间进出车辆鸣笛;8)合理布局,确保产噪设备距厂界距离≥3m;9)加强绿化,尤其是在厂界四周种植花草树木,沿厂界四周设置不低于2.5m高围墙。项目夜间不生产,经采取以上降噪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值为54.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项目较近敏感目标为项目区西侧26m处祥乐村居民点,通过距离衰减后噪声在厂界西侧26m处的贡献值为25.8dB(A),与此处背景值(现状监测数值:41.6dB(A))叠加后噪声预测值为41.71dB(A),较近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昼间标准。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污、除尘器收集生产粉尘、废弃包装袋、锅炉炉灰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锅炉水垢、废机油。(1)生活垃圾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职工定员24人,均在厂区食宿,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4kg/d(7.9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2)食堂餐厨垃圾项目食堂就餐人数共24人,餐厨垃圾产生量以0.2kg/人?d计,则餐厨垃圾产生量为4.8kg/d(1.58t/a)。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每天清运一次,保证做到日产日清,不在厂区储存。(3)隔油池油污项目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隔油处理,隔油池油污产生量为0.01t/a,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4)除尘器收集生产粉尘除尘器收集生产粉尘量约为2.4265t/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为谷物类,粒径较小,集中收集后送至制粒工序作为原料使用。(5)废弃包装袋项目废弃包装袋包括原料废弃包装袋和生物质颗粒废弃包装袋,产生量约为2t/a,废弃包装袋属于可回收废品,集中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站。(6)锅炉炉灰及除尘器收集的锅炉烟气粉尘生物质燃料燃烧后产生的炉灰含有丰富的钾、镁、钙等元素,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灰产生量约为33.95t/a,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为0.27t/a,经收集后送周边农户作农肥使用。(7)锅炉水垢项目蒸汽锅炉长期使用会产生一定量的水垢,锅炉水垢委托锅炉售后人员每季度上门清洗一次,锅炉水垢产生量约为0.03t/a,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8)废机油项目营运期需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检修,平均一个月保养一次,保养检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等(约为0.1t/a),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900-214-08)”类中规定的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XMGK":"望谟县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位于望谟县王母街道祥乐村祥乐组,占地面积7157.13m2,总计入容积率面积7206.69m2,总建筑面积5493.29m2,其中生产加工厂房建筑面积2770.80m2、原料仓1299.09m2、卸料棚142.30m2、粮食仓513.04m2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吨饲料。项目总投资7913.*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4%。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望谟县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3月11日-2024年0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9-* 传真: 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省 (略)
项目名称:望谟县饲料加工厂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