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兴国县 (略) (兴国县潋江镇将军大道653号)
邮编:#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 兴国县赣江 (略) 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兴国县赣江 (略) 段(埠头乡、潋江镇境内) |
建设单位: | 兴 (略) |
拟受理日期: | 2024-10-18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电子版(全文链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