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 (略) 《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 * 〕 * 号)和 (略) 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有关要求,现对“两高”项目问题 (略) 公示。
反馈问题:5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开展“两高”项目论证和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禁新上不符合要求项目。
整改措施:
1.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要求,贯彻实施国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具体措施,确保形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对“两高” (略) 清单管理。进 * 步梳理“十 * * ”拟建、在建和已建成投产的“两高”项目, * 日前形成项目清单,“十 * * ”期间滚动更新、动态管理并及时上报。
3.严格“两高”项目 (略) 性论证。对拟新上“两高”项目,深入 (略) 性、必要性, (略) 能耗、煤耗、碳排放减量替代,深入分析对我区能耗“双控”考核目标任务影响。根据项目报送情况,分期分批开展“两高”项目论证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
4.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提高准入门槛,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能 (略) 业先进水平。
5.严查擅自开 (略) 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两高”项目,对发现的未批先建或未按能评批复要求建设的“两高” (略) 节能监察,并按照国省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办理。
牵头单位: (略) (略)
配合单位: (略) 区自然资 (略)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以上 (略) 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 (略) (略) 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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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区德山大道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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