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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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 (略) 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 一、内容 我单位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在山西省 (略) 、全 (略) (山西省? (略) )发布了三 (略) 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施工的招标文件,现将部分内容进行澄清: 原文件内容: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发包人要求 (一)概述 第二标段包括 3#住宅图纸建筑面积 9749.96㎡、5#住宅图纸建 筑面积 8624㎡、6#住宅图纸建筑面积 8678.05㎡、7#住宅图纸建筑 面积 9401.68㎡、10#住宅图纸建筑面积 2683.42㎡、11#住宅图纸建 筑面积 2690.55㎡、垃圾收集点图纸建筑面积 30.49㎡、次入口门廊 图纸建筑面积 20.86㎡、换热站水泵房图纸建筑面积 492.01㎡、南侧 地库 9846㎡。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项 目建设各阶段,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验收 阶段、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二)包括的工作 1、工程施工范围:3#、5#、6#、7#、10#、11#住宅楼,垃圾收 集点、次入口连廊、换热站、水泵房以及南侧地库(地库划分见工 作区界图),不包括室外工程、土方挖填、桩基工程、支护工程、 门窗、 (略) 域装修、消防工程、燃气工程、高压配电、防水工程、 外立面做法、地暖工程、电梯工程、太阳能以及栏杆栏板玻璃幕墙 等专业工程,具体详见已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相关专项设计及论证工作。 (2)编制竣工图,并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文件及电子文档(含 CAD 图文档)。 3、培训工作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消防设施设备、空调设施设备、安防设施设备等日常操作和管 理人员的培训。 4、保修工作范围。 需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 (三) (略) 图 现澄清为: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发包人要求 (一)概述 第二标段包括 3#住宅图纸建筑面积 9749.96㎡、5#住宅图纸建 筑面积 8624㎡、6#住宅图纸建筑面积 8678.05㎡、7#住宅图纸建筑 面积 9401.68㎡、10#住宅图纸建筑面积 2683.42㎡、11#住宅图纸建 筑面积 2690.55㎡、垃圾收集点图纸建筑面积 30.49㎡、次入口门廊 图纸建筑面积 20.86㎡、换热站水泵房图纸建筑面积 492.01㎡、南侧 地库 9846㎡。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项 目建设各阶段,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验收 阶段、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二)包括的工作 1、工程施工范围:3#、5#、6#、7#、10#、11#住宅楼,垃圾收 集点、次入口连廊、换热站、水泵房以及南侧地库(地库划分见工 作区界图),不包括室外工程、土方挖填、桩基工程、支护工程、 门窗、 (略) 域装修、消防工程、燃气工程、高压配电、防水工程、 外立面做法、地暖工程、电梯工程、太阳能以及栏杆栏板玻璃幕墙 等专业工程,具体详见已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相关专项设计及论证工作。 (2)编制竣工图,并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文件及电子文档(含 CAD 图文档)。 3、培训工作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消防设施设备、空调设施设备、安防设施设备等日常操作和管 理人员的培训。 4、保修工作范围。 需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 (三) (略) 图 注意:标段划分的后浇带混凝土浇筑等工作均应完成。 二、时间要求 (一)竣工时间:2028 年 1 月 24 日以前。 (二)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三、技术要求 施工质量均应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四、文件要求 (一)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记录。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编制项目竣工文件,收集整理工程相关记录, 达到工程验收的要求。 (二)操作和维修手册。 承包人应编制工程的操作和维修手册,在工程移交时一并移交 发包人。 五、结算办法 (一)合同价款形式:固定单价。 (二)结算办法: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增加调整项目优先采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中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计算,无相同或相近项目的依据 *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的 2018《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 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和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计 价,材料价 (略) 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施工当期《长治工程 标准造价信息》 (略) 、 (略) 材料指导价,指导价缺项的材料、 设备由承包人提供认价依据,经发包人、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 单位四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 施费、环境保护费执行“晋建标字〔2023〕181 号”文件;建筑工 人实名制费用执行“晋建标字〔2020〕86 号”文件;人工费执行 “晋建科字〔2022〕65 号”文件; (三)最终结算总价下浮 5%。 六、其他要求 (一)分包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当征得发包人的 书面同意。 2、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属于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 法招标。 3、发包方提出的合理分包要求,承包方应配合实施。 (二)设备供应商。 工程总承包单位在采购用于本工程的设备前,应向发包人和监 理人提出包含拟采购设备名称、品牌、数量、价格、规格型号、供 应商相关情况的书面报告,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三)材料供应商。 工程总承包单位在采购用于本工程的重要材料前,应向发包人 和监理人提出包含拟采购材料名称、品牌、数量、价格、规格型号、 供应商相关情况的书面报告,经发包人和监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采 购。 (四)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前施工组织设计需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总包方依据未经 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结算时造成施工费用增 加的不予增加,造成施工费用减少的予以扣除。 (五)其他要求: 1、隐蔽工程施工前应通知发包人、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 位现场确认。未经确认的隐蔽工程结算时不予认可。 2、标注为暂估价的材料和设备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价格自 行采购的,结算时 (略) 场调查结果结算。 3、承包方有义务配合发包方降低工程总费用,对于发包方提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