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F-GB ***
* 、项目名称: (略) (略) 应急救灾物资政府采购项目
* 、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略) (略) | (略) 街 (略) 前路 * 号 |
2 | (略) (略) | (略) 区牛山北路 * 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
* 、基本情况
接 (略) 转接信访件,本机关对“ (略) (略) 应急救灾物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GB *** )”进行监督检查,查明情况如下: 1、对于本项目评分因素中设置的《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本机关通 (略) (略) 协查, (略) 政监督管理平台上没有“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认证项目。对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两份《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编号分别为“CQC *** ”、“CQSSC * LS * ”) (略) 政监督管理平台上也查询不到记录。 2、评分因素中关于企业征信机构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证书问题。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 * 条“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 (略) 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根据《信用评级业管理办法》第 * 条“信用评级业务,是指为开展信 (略) 的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结果发布等活动”。由此可知,企业征信机构与信用评级机构为两个从事不同业务的机构,让企业征信机构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证书表述存在错误。 3、关于评分因素履约经验中要求以 * 年以后的业绩作为赋分,该条款设置并不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亦未排斥其潜在供应商。 4、关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过高,标星号参数过多问题。经本机关查看采购文件后,该星号参数仅作为正负偏离依据并不属于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实质性参数要求,该参数设置是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相关,同时信访材料中也未提供相关参数具体指向某 * 家供应商的证据材料。 5、关于认为采购文件中将检验报告原件变相设置为资格条件的问题。经本机关查看采购文件,检验报告并未在资格条件中设置,采购文件中也仅约定可在中标后3天提供证书原件,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辩述本项目为电子投标, (略) 验证检验报告原件,因此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中标后提供原件验证真伪,本项目从发布采购文件至开评标时间有 * 天,足够投标供 (略) 家衔接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属于货物质量 (略) 分, (略) 家应当具备相关检测报告,采购文件发布至开评标后3天的时间也足够投标供应商准备相关材料,对于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的辩述本机关予以支持。 6、本项目采购 (略) 。
* 、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以上事实本机关认为: 1、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绿色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但必须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确定,《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不属于认证类证书,且评审因素中明确指向了特定证书具体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第( * )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该评分条件设置属于 (略) 了差别待遇。 2、对于评审因素中要求企业征信机构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设置属于表述错误,该错误将有可能导致评审时无法赋分或赋分错误,该行为违反了《 (略) 投标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3、信访材料中的其他问题缺乏事实依据,本机关不予支持。
2.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第( * )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 * 条第 * 款第( * )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略) 文件评审因素设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 (略) 差别待遇的问题,确定采购活动违法,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上述问题限期改正。
* 、出具监督检查意见日期: * 日
*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略)
2.联系人:胡先生
3.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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