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润丰产业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出具扶绥县新宁镇农产品仓 (略) 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书批复的函》(润丰集团函〔2024〕21号)及初步设计文本等附件收悉。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北京中设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响应中央、自 (略) 对深化供销系统综合改革的号召,更好的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同意实施扶绥县新宁镇农产品仓 (略) 场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2-*-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扶绥县新宁镇扶南大道西面、 (略) 北面地块。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保鲜低温仓库、1#、2#成品仓库、农产品粗加工中心、预处理及包装中心、综合管理中心和后勤保障中心、配电房、1#、2#门卫室、公厕,总建筑面积*.40平方米;并配置冷链运输配送车辆、农产品检测设备等;新建村镇 (略) 点建设2200m2;对原有的7820m2供销社房屋资产进行改建装 (略) 点门店。
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工程、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五、同意该项目建安、给排水、供配电、绿化工程等各项设计。请项目业主落实好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有关事宜。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9.*元,预备费592.*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16.*元,利率3.5%。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
七、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抓紧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附:扶绥县新宁镇农产品仓 (略) 场项目总概算表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扶绥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扶绥县同正大道642号人力资源大厦A座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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