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略) (略) 选矿厂建设项 (略) 龙潭乡龙潭村境内。建设性质为新建,工业场地设置原矿堆场、原矿仓、皮带廊、碎矿系统车间、粉矿仓、浮选系统(主厂房)车间、精矿堆场等辅助设施。 (略) 理原矿石#t/a,金精矿产量4241t/a;产生尾矿采取干排,全部外售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地点设置在矿 (略) ,项目开工前,公众可去往该地点查阅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矿区附近居民,以及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
四、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表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龙潭乡龙潭村境内
联系人:董建民
联系方式:0421-#
邮箱:*@*q.com
环评单位名称:沈阳恒晟 (略)
地址: (略) (略) 文华街3-10号(1-13-6)
联系方式:024-#
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