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涨泾水利枢纽安全鉴定意见的批复
(略) 松江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审定大涨泾水利枢纽安全鉴定意见的请示》(松水水〔2023〕2号)收悉。根据水利部《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SL75-2014)和《 (略) 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沪水务〔2011〕912 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涨泾水利枢纽安全类别为二类闸的安全鉴定意见。大涨泾水利枢纽于1993年6月完工并投入运行,2012年安全鉴定为三类水闸,于2016年进行了除险加固后,至今已满6年,目前水闸工程运行良好。
二、你单位应按照水闸管理相关法规规范要求,根据工程现状加强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继续做好水闸维修管护工作,落实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加强智能化应用和风险防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水闸高效、安全运行。
三、经安全鉴定,水闸安全类别发生改变的,你单位应在接到水闸安全鉴定批文后起3个月内,向水闸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特此批复。
(略) 松江区水务局
2023年3月2日
(略) 松江区水务局办公室2023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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