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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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吨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 (略) 官屯镇 | (略) | (略) | (略) 年产*吨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官屯镇,总投资*元。本项目租用原有国有用地及原有厂房、办公室等,新建机制砂生产线1条、原料库房1座,购置颚式破碎机2台、圆锥破粉碎机1台、立轴破碎机1台、滚筒筛1台、振动筛1台、磁选机2台、脱水筛1台等设备及配套环保除尘设施。投产后年产*吨机制砂。 | 废气 本项目对颚式破碎机设备出料口上方,圆锥破粉碎机、立轴破碎机、振动筛、滚筒筛、磁选机、洗水车设备进出料口上方均设集气罩,产生的粉尘分别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粉尘经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可行技术,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和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定期清掏。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收集粉尘、杂质、落地灰、废布袋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泥砂在污泥干化池滤干水分后定期外售砖厂;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