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市本级2015- (略) (二包)
澄清公告
[疑] WH01CG2015FW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 (略) 市市本级2015- (略) (二包)”澄清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第一条: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现修改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变更为: * 日17:00。投标截止时间和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 * 日09:30时,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调整为: * 日上午10时。
三、 (略) 文件详见附件, (略) 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日